法律分析:註冊商標的有效期為10年,自核準註冊之日起計算。商標在保護期限10年內都可以實現跨類保護,如10年期滿未續展,則只能按照未註冊的馳名商標在相同或類似商品上得到保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 第三十九條 註冊商標的有效期為十年,自核準註冊之日起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