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的主要職能是為生產服務,改善人民的文化生活,增進社會福利。作為社會服務組織,它不同於國家機關、政黨和企業。它通過提供精神產品和服務來滿足人們發展和享受的需要。所以事業單位的服務對象是全社會的各個領域和方面,這就決定了事業單位的分布領域也是非常廣泛的。壹般來說,教育、科技、文化、衛生只是事業單位的幾個主要領域。
根據事業單位所面臨的行業領域的差異,我國目前的事業單位分為10多個大類和100多個小類。這是傳統的事業單位分類,也是最基本的分類。這種分類廣泛應用於許多政府管理活動中,如幹部人事管理、機構編制統計、規模控制、結構平衡和制定機構編制標準等。根據國民經濟行業分類標準,事業單位大致可分為三類:
壹、按行業分類,大致可分為教育、科學研究、勘察設計、勘探、文化、衛生、體育、新聞出版、農林牧水、交通運輸、氣象、地震、海洋、環保、測繪、信息咨詢、標準計量、知識產權、進出口商品檢驗、城市公用事業、物資倉儲、社會福利、經濟監督、機關後勤等25個行業類別。
二是按經費來源可分為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無穩定經常性收入或收入較少,所有支出主要由國家預算撥款的事業單位)、差額撥款事業單位(有壹定數額穩定經常性收入,但不足以抵消其經常性支出的事業單位,以及收支差額需要國家預算補貼的事業單位)和自收自支事業單位(有穩定經常性收入,可抵消其經常性支出的事業單位)。
第三,根據性質和特點,可分為具有民辦事業單位性質的機構,如社科聯、社科院、基礎理論研究所、圖書館、博物館、計劃生育協會等。具有壹定經濟效益的公益性事業單位,如養老院、大學、中小學、重要醫療衛生單位、療養院、考試管理中心等。;從事應用技術的科研院所、廣播電視臺、報刊出版社、市政、房產管理、景觀設計等城市公用事業單位等具有生產、經營和能力的機構。
下面,簡單介紹主要類別:
1.教育機構。教育機構作為從事各種公共教育教學,為教育教學提供指導和服務的各類公益性組織,是我國各類人才最大的輸出口,是現代化的基礎,關系到國民整體素質的提高。教育機構是我國機構的主體。目前,教育機構工作人員規模約為1404萬人,約占全國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規模的壹半。
教育機構主要包括:基礎教育單位,如中小學、幼兒園、托兒所等。;中等教育單位,如各種中等專業學校、中等職業技術學校、中等師範學校、技工學校等。;高等教育機構,如各類高等院校、獨立研究生院(系)等。;成人教育機構,如各種幹部管理學院、教育(進修)學院、黨校、團校、職工大學、夜大、電大、函授學校、講師團、各種培訓中心等。;特殊教育機構,如各種工讀學校、盲聾學校和教會學校。
2.衛生機構。衛生機構是指提供疾病預防控制、醫療、保健和計劃生育服務的組織。目前,衛生機構工作人員規模約為452萬人,約占全國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總規模的17%。
衛生機構主要包括:醫療機構,如各類醫院、衛生院、衛生所(站);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各地方疾病預防醫院(站)、防疫站(站)、防疫站(站)等衛生防疫檢疫機構;采供血中心(站)、血庫等血液機構;計劃生育技術指導中心(站)、婦幼保健院(站)等計劃生育機構;藥品檢驗所(站)、食品檢驗所(站)等衛生檢驗機構;衛生監督站、站等衛生監督單位。
3.農業機構。農業事業單位是為農、林、牧、漁、水利提供公益性服務,從事農、林、牧、漁、水行業資源開發、保護和技術推廣服務的組織。
農業機構主要包括:農業技術推廣機構,如農業技術推廣站、農業經濟站、林業站、水利站、畜牧獸醫站、水產站、農業機構推廣站等。良種培育機構,如種子(圃)站、實驗(育種、試驗)站、良種繁育站等。;土壤肥料站、水土保持站、植物(森林防災)保護站、農業(林業)自然保護區管理機構等綜合服務機構。;動植物防疫(站)、檢疫所(站)等動植物防疫檢疫機構;水文機構,如水文測站、流域管理機構、水文站等。
4.科技機構。科技機構作為研究自然、社會、思維知識體系的某壹領域或某壹方面,並將研究成果轉化為生產力,直接或間接為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提供基礎性或公益性服務的組織,是我國龐大機構的壹部分。
科技機構主要包括:自然科學研究機構,如基礎研究所、應用研究所等;社會科學研究機構,如基礎理論研究所、人文歷史研究所和綜合科學研究所。
5.文化機構。文化機構是指從事藝術、圖書文獻、文物、新聞出版、廣播影視制作、音像制品制作等滿足人民精神需求的創作、演出或者展覽活動,為群眾文化活動提供場地服務的組織。
文化機構主要包括:演出機構,如各種演出團體(院團、隊);藝術創作機構,如藝術創作院、藝術制作中心、音像影視制作中心等。;圖書文獻機構,如圖書館、檔案館、文獻信息中心等。;文物保護站、文物考古隊(所)、博物館、紀念館等文物機構;群眾文化機構,如群眾藝術館、文化館(站、宮)、青少年宮、俱樂部等。;廣播電視機構,如廣播電臺、電視臺、轉播臺等。;報紙和機構,如各種報紙和期刊社;編輯機構,如各編輯部、黨史編纂室、地方誌編纂室等。;新聞出版機構,如各類圖書出版社、音像出版社、電子出版社、新聞中心、通訊社等。
6.體育機構。體育機構是指從事體育競賽,為體育競賽和群眾性體育活動提供訓練和場地服務的組織。
體育機構主要包括:體育競技機構,如各種運動隊、俱樂部等;體育設施和機構,如各種訓練基地和比賽場館。
7.城市公用事業。城市公用事業是指從事市政公用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以及園林綠化、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和提供相關公益服務的組織。
城市公用事業主要包括:園林綠化機構,如園林綠化隊(站)、公園、遊樂園等。環衛站、保潔隊(站)、管道疏通隊(站)等城市環衛機構;市政工程隊、市政工程維修隊等市政建設機構;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住房建設服務中心、房地產交易中心、房屋安全鑒定所(站)等房地產服務機構。
另外,城市的公交、給排水、供電、供氣也長期在這個範圍內。
8.交通機構。交通事業單位是指承擔公路水路建設、養護、管理和交通規費征收任務,並提供相關公益性服務的組織。
交通事業單位主要包括:公路建設養護機構,如公路養護段(站)、公路工程監督站(處)、公路工程造價管理站、公路管理局(處、室)等。公路運輸管理機構,如公路運輸管理局(處、所)、汽車檢測中心(站)等。;交通規費征收機構,如稽查征費管理局(處、辦);船檢局(科、所)、航道養護科(站)、救助打撈隊等航運機構。
9.社會福利機構。社會福利機構是指從事與社會福利有關的公益事業,為社會上的退休人員、孤寡老人和殘疾人提供服務的組織。
社會福利機構主要包括:福利機構,如養老院、福利院、孤兒院等;幹休所、敬老院、療養院、休養所、殘疾軍人醫院、殘疾人康復中心、殘疾人用品供應站等康復機構;殯儀館、火葬場等殯葬機構。
10.後勤服務機構。機關後勤服務機構是指承擔機關事務,為機關工作和生活提供各種後勤保障服務的組織。
機關後勤服務機構主要有:食堂、水電班、車隊、食堂、門診部、醫務室等。修理機構,如修理隊;印刷和通訊機構,如總機、印刷室、印刷辦公室等。;招待所、賓館等接待服務機構。
11.社會中介機構。社會中介機構是指為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或者公民提供法律、政策、信息和技術咨詢,為人才和資質評價提供服務的組織。
社會中介服務機構主要包括:信息咨詢機構,如信息中心、咨詢服務中心(站);技術創新中心、技術交流中心、計算機中心(站)等技術咨詢機構;職業介紹(人才交流)機構,包括職業介紹中心和人才交流中心;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審計事務所、價格事務所、專利事務所、商標事務所、版權事務所、交易所等經濟鑒證社會中介機構。
此外,還有氣象、環保、質量技術監督檢測、知識產權保護、銀行監管、證券監管、保險監管、電力監管等獨立監管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