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法律規定,開發商給房產更名,壹般是不能去收取更名費的。如果需要更名或者是過戶,需要支付三元每平方的交易手續費用,原則上開發商是不能收取任何的費用。不管是哪種情況,開發商收取更名費用,是沒有法律依據的,屬於是不當獲利。原則的意義上講,沒有正式交房的房屋,是不允許更名的。《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第三條規定,經商標局核準註冊的商標為註冊商標,包括商品商標、服務商標和集體商標、證明商標;商標註冊人享有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第三條 經商標局核準註冊的商標為註冊商標,包括商品商標、服務商標和集體商標、證明商標;商標註冊人享有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本法所稱集體商標,是指以團體、協會或者其他組織名義註冊,供該組織成員在商事活動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該組織中的成員資格的標誌。本法所稱證明商標,是指由對某種商品或者服務具有監督能力的組織所控制,而由該組織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使用於其商品或者服務,用以證明該商品或者服務的原產地、原料、制造方法、質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質的標誌。集體商標、證明商標註冊和管理的特殊事項,由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