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稻註冊“北京稻香村”手寫商標後,2016年3月底,北稻以商標侵權糾紛和不正當競爭為由,向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起訴蘇稻三家公司,要求蘇稻變更企業名稱,變更後的企業名稱必須添加“蘇州”字樣。
當年4月初,蘇道稱蘇道是“稻香村”名稱的創始人,是糕點、食品“稻香村”商標的唯壹持有人。
北稻不否認蘇稻持有“稻香村”商標。但北稻方面表示,蘇稻持有的“稻香村”商標是由“稻香村”和“DXC”組合而成的圓形圖案,與北稻註冊的手寫“北京稻香村”商標明顯不同。因此,蘇道不應使用手寫的“向濤村”。如果要用的話,要加“蘇州”二字,以示區別。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劉俊海對本報記者表示,對於目前兩家公司的糾紛,壹個可行的解決方案是對商標進行細分,以便更容易區分雙方的商標。
今年8月,加多寶與王老吉關於涼茶“紅罐”包裝的糾紛結束,最高人民法院最終判決“* * *享有”紅罐包裝。蘇稻還表示,希望雙方能夠共同努力,發展稻香村這個品牌,壯大中華老字號。不過,蘇稻副總經理楊國銀告訴記者,對於蘇稻來說,應該在“稻香村”前面加上“蘇州”二字。“把壹個民族品牌變成壹個地方品牌,這是不可接受的”。
目前法院尚未對此案作出判決。潘鶴林指出,商標糾紛拖得越久,對企業的傷害就越大。因此,他認為司法途徑是解決商標糾紛的最佳途徑。“如果通過司法判決,短期來看,市場上可能會有壹方受傷。但從長遠來看,這將有助於企業更加重視商標,重視商標這壹無形資產的產權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