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查詢工作
商標由中文、英文、圖形構成,根據《審查標準》需單獨進行審查,如果因為中文、英文、圖形某壹方與在先權利有沖突均會駁回整個商標的申請。故,在申請前期查詢時,應該這三者分開查詢,確定均可以申請的情況下,方可組合進行申請。
商標僅漢字的情況下,主要根據音、形、意三個方面進行審查,完全相同的商標在相似或相同的商品或服務上進行註冊,無法申請;表現形式或主要表達
含義相同的不同漢字,無法申請,例如:天天惠和每天惠;三個漢字,讀音相似或相同,但僅中間字或末尾字不同,例如:愛麗絲和愛麗詩,愛麗絲和愛利絲,註冊
風險極高;商標中帶有直接表示商品性質、功能、特點或是表示經營場地的字,但主要部分與在先權利構成相同,例如,相宜和相宜堂,註冊風險極高。
商標僅英文的情況下,主要根據音、形、意、譯四個方面進行審查,壹般而言,若是有含義的英文會翻譯成中文進行審查,如果已有相同含義的中文在先申請,英文將無法申請。在英文是臆造無具體含義的情況下,英文字母僅中間或末尾某個別字母有區別,註冊風險極高。
商標是圖形的情況下,審查主要依據審查員人為主觀判斷,相對而言,存在壹定性運氣。圖形的審查不同於中文或英文,輸入系統方可查詢,圖形查詢首
先需要確定該圖形的要素,如果是壹個抽象化的圖形,根據不同角度,不同方式可以有很多種想象的空間,查詢前期確立圖形要素非常關鍵,例如這個圖形,似皇冠
又似水滴狀,審查員在歸納該圖形是屬於哪種要素的時候,存在壹定主觀性,那麽在查詢的時候,這二種不同的要素都需要進行查詢,在確定沒在先權利沖突方可以
申請。
2、通過商標註冊的方式提高申請成功率
壹般情況下,商標由中文英文,或是中文英文圖形組合進行申請,都會建議將商標折分進行申請。這樣處理的好處是:壹、分開申請成功機率較高,不會
因為某壹方與在先權利有沖突,而駁回整個商標的申請;二、如果中文或是英文均審查通過的情況下,可以分開使用,也可以合並使用,使用性更靈活。
3、選擇具體產品項目
註冊壹件商標在壹個類別,可以選擇十個產品項目,首先選擇產品時,選擇自己最主要做的產品,其次再擴大保護範圍,每個主要的小群組都選擇壹個產品進行圈地保護,群組包含的多還有壹個好處是,如果某部分的產品駁回,但還有壹部分的產品能拿到證書。
在商標查詢前期,如果有些類別的群組,與在先權利構成沖突,我們在選擇產品時,應避開此群組。
4、商標說明作用
1、在提交商標申請時,
如果中文、英文為藝術化設計,需要說明正規寫法;2、如果是英文與中文組合申請,該英文已有近似的申請在先,我們寫說明時,可以與該中文聯系起來,主要起
識別作用的是中文,會提高英文的通過率;3、很多客戶都喜歡加與產品或服務相關的後綴,例如,**光電,註冊在LED燈上,壹般而言是放棄“光電”專用
權,但如果該商標**光電,註冊在與光電無關的產品上,有些時候即使是放棄專用權也沒有用,還有可能因為這二個字的不洽當,而駁回整個商標。所以,壹般情
況下,不建議客戶加這些後綴,先註冊具有顯著部分的文字,申請成功後,這些後綴可以加上進行使用。
5、商標申請時間的意義
中國的商標法是
以申請在先為保護原則,即誰先申請是誰的。如果名字壹旦確定可以申請,需要盡快辦理提交手續。有很多人認為查詢可以申請,不用著急,先設計後再申請,壹整
套VI設計下來,短則壹個星期,長則半個月,再進行修改,壹個月以上,這樣是不利於商標的保護。我們會建議,先將簡單的文字進行申請後,如果能順利拿證
書,到時候再將設計定稿的標誌重新申請壹次,基本沒有什麽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