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顏色組合商標”是指由兩種或兩種以上顏色構成的商標,其構成要素為顏色。以顏色組合申請商標註冊的,應當在申請書中“商標申請聲明”欄選擇“以顏色組合申請商標註冊”,並在“商標說明”欄內提交文字說明,註明色標,並說明商標使用方式。
此外,應在申請書商標圖樣框內打印或粘貼著色圖樣1份,並另行附送提交黑白稿1份。
2、申請指定顏色商標需要聲明及填寫方式
以著色圖樣申請商標註冊的,無需聲明。只在申請書商標圖樣框內打印或粘貼著色圖樣1份即可,並另行附送提交黑白稿1份。
3、“商標說明”填寫
申請人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填寫。以三維標誌、聲音標誌申請商標註冊的,應當說明商標使用方式。以顏色組合申請商標註冊的,應當提交文字說明,註明色標,並說明商標使用方式。商標為外文或者包含外文的,應當說明含義。自然人將自己的肖像作為商標圖樣進行註冊申請應當予以說明。申請人將他人肖像作為商標圖樣進行註冊申請應當予以說明,附送肖像人的聲明書。
4、申請人認為需要說明的其他事項,也可以在此欄予以說明。
5、壹個類別受理商標註冊費600元人民幣(限定本類10個商品/服務項目,本類中每超過1個另加收60元人民幣)。受理集體商標註冊費3000元人民幣。受理證明商標註冊費3000元人民幣。在商標註冊大廳辦理申請事宜時,商標註冊規費應當在提交註冊申請書件的同時繳納。領取註冊證時不需要再繳納其他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