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嶽飛傳》記載,嶽飛叛國案上報時,大將韓世忠聽說嶽飛父子被下獄,判了死刑,心裏很不平。他鼓起勇氣來到祥符質問秦檜。秦檜答:“費子雲與張雖名不見經傳,其事不必說。”韓世忠生氣地說;“‘莫須有’二字,不能服天下!”
上述故事對於關心這段歷史的人來說早已耳熟能詳,其“莫須有”壹詞也逐漸成為冤獄的代名詞。比如世人把嶽飛的冤獄稱為“三字獄”。然而,仔細研究壹下,秦檜的說法有些不合邏輯。“不必要”壹直被解讀為“恐怕有”、“也許有”等模棱兩可的詞語。那麽,秦檜的話應該這樣翻譯:“嶽飛的兒子嶽雲寄給張喜安的信(指漢奸誣告嶽雲要求張喜安幫助嶽飛奪回兵權的信)不是真的,但可能是真的。”秦檜回答這個問題,給人的感覺是嶽飛的囑咐是“也許”或者“也許不是”。他不知道。站在秦檜要殺嶽飛的立場上,他能說出如此曖昧的話嗎?無論秦檜在本案中是罪魁禍首還是幫兇,殺死嶽飛的目的都是壹樣的,所以我們至少應該用肯定的語氣回答韓世忠的問題。所以這段話頗有疑問。
清代學者余認為的這句話應該這樣破:“必有其事。”這裏的“莫”字相當於語尾流行的助詞“馬”。從語音上看,莫和馬也是同音字。是壹種考慮問題時的句子拖沓,看似含有詢問的意思,實際上只是壹個無意義的語氣詞。“許”字的用法在宋代常用作轉折連詞,相當於“卻”。如朱敦儒《水調歌頭》中的“中秋只如舊清明,要告別今朝。”所以這句話的翻譯應該是:“這個東西,但是有。”是壹個完整的肯定句。同時,這種句式的使用在宋代也相當流行。如王明清《蕩後錄》中有“議法時,必是丞相拒之”“此事非虛”等句子總之,從《左傳》、《論語》到宋人的說話習慣,都有這種結構的句子。余還指出,當韓世忠質問時,秦檜的態度仍然很傲慢。他反駁石忠:“這件事不是……”稍壹猶豫,他判斷了壹下,然後決定說“肯定是”。在缺乏證據的情況下,他仍然被判有罪。韓世忠不服,就做了壹個斷面,牽連成壹句話,說:“妳沒有三個字,怎麽能服天下!”嘲笑秦檜的愚蠢。
余將句末助詞“麽”理解為“馬”是有道理的。但在解釋韓世忠的反問時,就不太有說服力了。因為如果把“莫”作為上壹句話的句末語氣詞,那只是壹個拖,沒有任何意義。怎麽能剪成下面這句話?
近代有學者認為,宋人口語中“莫”字常用作“當”字。如宋徽宗曾說:“自北方事變以來,別人都誤會我,唯獨老師(指蔡京)錯了。到目前為止,沒必要問他吧?”(《鐵衛山叢談》卷二)蘇軾給文同的信中也有“惟擇藥精,而苦練,故不焚艾”的話可以看出,“徐默”這個詞是連在壹起用的。這是宋人的習慣,意思是怎麽“壹把胡子”。在這種情況下,“不必要”這個詞應該理解為“必要的時候”“應該是某樣東西”是肯定句,意思是“應該是某樣東西”。這句話從秦檜嘴裏吐出來,其中也包含了壹定的非理性味道,所以韓世忠才有後面的反駁。
也有學者認為“徐默”壹詞在宋代經常連用。例如,在《金淑納粹匯編》第二卷中,高宗寫道:“依情況而定,不必固守防禦,輕取利益。”它的“mo”是“不”的意思。再比如《永樂大典》。1973年,宋哲宗主張恢復嘉寶的軍事訓練,稱“政府不應先行”。《宋世兵誌》載同語,曰:“政府不能先行嗎?”。所以“不必要”就是“沒有必要”,意思是“不應該有”,是以反問的形式進行肯定的陳述。
然而,“徐默”在宋人的口語或文章中確實有“可能”和“大概”的意思。比如《三朝北盟會編》已經出版壹三年了:“還說夏稅、秋稅暫繳。比如碎雜大豆油。如何攜帶?如果朝方壹意孤行,也沒必要折。元帥和郎軍都講得很好。”《朱類》卷73年:“占治者,不可見海豚魚,而可幸如鳥之象。”此外,還用疑問語氣來解釋“莫非”和“可”。比如《繼續教育長版之鏡鑒》第265卷有雲:“圖書管理員和服務員需要和他商量嗎?”《三朝北盟》卷162:“我不知道這個朝代需要什麽,妳不需要嗎?”這樣,“莫須有”就可以解釋為“必要”、“不必要”、“可能”、“沒有”。哪壹個是秦檜的本意?
有學者通過對相關史料的考證和分析,認為“莫須有”之說並非史實,而是佚名野史,後人失去考證,以假亂真,四處抄襲,使之成為“歷史典故”。首先,宋代的壹些重要史書並不包含此事,如史學家李濤,他與嶽飛、秦檜、韓世忠是同時代人,經歷了靖康之難、紹興與星河交涉等重大事件,壹生著述豐富。他的長篇《資治通鑒》資料豐富,考據精細,但他在所有的著作中,都沒有提到“莫須有”壹詞。他的兒子李也有壹個文學名字,他在他的歷史著作中也沒有提到這件事。許的《三朝北盟編》和的《揮記》中均無相關記載,後者記載了關於的二三十件事,但無壹涉及“莫須有”。
其次,宋人記載的史籍有十余種,大部分在文字上可以清楚地看到是相互抄襲的,有的略有增刪,有的幹脆壹個字都沒動,還有的是字不正或不正。比如李信傳的《建炎年間錄》就記載了這件事。自文下註後,我查閱了王君第壹大理寺和大理寺刑部的情況,但呂中大事記中有此事。在眾多相關的史料記載中,只有熊科的《中興小薺》明確指出其材料來自野史。至於野史的作者是誰?故事從何而來?沒人知道。因此,其他記載此事的史書,如《萬艷名臣集》、《宋再復年譜》、《皇帝與宋中興年譜》、《宋嶽飛傳》,可以說幾乎都是抄自中興小薺。難怪後來引用這段史料時,竟是如此驚人的相似。
嶽飛被殺後,高宗和秦檜議和,抗日派官員遭到鎮壓。很多人同情抗日派,但不能公開宣傳。他們只能通過私下的文章表達對朝鮮政治鬥爭的看法。估計就是在這種氛圍下,《野史》作者從道聽途說中得來的,寫下了這個關於“莫須有”的回答。這個故事在約克的《金拓納粹匯編》中也有幾處記載。直到嶽飛去世70多年後,他才編著了這本書。為了給祖父增光添彩,搜索相關軼事,看到“莫須有”的事件,很正常,可以增加對秦檜等人的申斥,自然不用考證真偽就收入書中。
綜上所述,秦檜所說的“莫須有”是什麽意思,甚至歷史上秦檜是否說過“莫須有”,都需要重新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