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最早保護立體商標的國家是法國。早在1858年,法國吉百利公司就生產出壹種槽形巧克力。經過壹段時間的銷售,吉百利這種形狀的巧克力被消費者廣泛接受。大家壹看就知道是吉百利牌巧克力。這時,其他巧克力公司開始生產這種形狀的巧克力。導致吉百利公司銷量銳減,於是吉百利公司將其他幾家巧克力生產公司訴至法院,稱其他幾家公司因生產與他公司相同形狀的巧克力而對消費者造成誤解,使消費者誤以為是吉百利公司生產的巧克力,要求法院禁止其他公司生產這種形狀的巧克力。最後,法院經過調查,認定其他公司生產的同樣形狀的巧克力確實給消費者造成了誤解,判決其他公司不得生產這種形狀的巧克力。從此,立體商標應運而生。法國立法委員會迅速跟進,立即通過立法保護立體商標,從而確認其法律地位。當然,目前在巧克力中很難保護這種立體的形狀,因為這種形狀顯然是為了讓大塊的巧克力更容易分割,更方便我們食用。
從1958到現在的壹百多年裏,立體商標的保護發展很快。截至目前,已有80多個國家和地區註冊並保護了三維商標。這80個國家可以分為三種:壹種是在商標法中明確規定允許將商品和包裝的形狀作為立體商標進行註冊和保護,這種情況占大多數;另壹個是阿富汗、伊朗、阿聯酋、吉布提、芬蘭等國家不多。,雖然商標法中沒有明確規定保護立體商標的繁榮,允許在商品包裝上進行商標註冊;第三類是《商標法》中沒有明確排除立體商標註冊,事實上給予註冊保護的國家,如希臘、冰島、奧地利、委內瑞拉、玻利維亞、厄瓜多爾、秘魯、海地、洪都拉斯、危地馬拉、哥斯達黎加、薩爾瓦多、尼加拉瓜、巴拿馬、利比裏亞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