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授予條件
1.熱愛本職工作,治學嚴謹,勇於創新,有良好的職業道德,熱心為患者提供高質量的服務。
2.參加江蘇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且各專業如下學位課程考試(每門百分制)總成績達到三門210分以上(含210分)或四門280分以上(含280分):
(1)護理學專業(獨立本科段):護理學導論、內科護理學、外科護理學(2)衛生事業管理專業(獨立本科段):醫院管理學、衛生事業管理(二)、高級衛生經濟學(3)藥學專業(獨立本科段):藥理學、藥物分析、藥劑學、藥物化學(4)營養、食品與健康(獨立本科段):營養學(壹)、臨床營養學、健康行為與健康促進
3.參加江蘇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英語成績達到70分以上(含70分)或通過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且合格證書在省學位辦規定的有效期內(頭尾6年)。
4.護理學專業(獨立本科段)實踐技能考核成績達到80分以上(含80分)。
5.衛生事業管理專業、藥學專業及營養、食品與健康專業畢業論文成績達到良好以上(含良好)。
二、授予程序
1.凡符合授予條件的考生可在畢業後通過來校領取、網上下載等方式獲得南京醫科大學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各專業畢業生學士學位申請表。網址:www.njmu-cec.net(請用70g A4紙下載),並於每年四月的第壹周(休息日除外)攜帶如下申請材料:
(1)學士學位申請表;
(2)畢業生登記表原件及復印件壹份;
(3)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壹份;
(4)四、六級英語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壹份,復印件需加蓋考試學校教務處印章);
(5)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壹份);
(6)兩張小二寸近期正面免冠淺藍底白上衣彩照至我校繼續教育學院自學考試辦公室辦理申請手續。根據國家和我校學位委員會規定,成人學士學位按規定條件和時間申報,逾期作自動放棄處理,並不再補授。
2.自學考試辦公室對考生的學位申請資格審核後報繼續教育學院,並提交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定,符合條件者授予學士學位。
3.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護理學專業考生授予醫學學士學位;藥學專業考生授予理學學士學位;衛生事業管理專業考生授予管理學學士學位;營養、食品與健康專業考生授予醫學學士學位。
三、註意事項
1.考生若在畢業前未能達到授予學士學位條件,可繼續在兩年內參加自學考試中相關學位課程的考試,達到條件後再進行畢業登記。未能達到學士學位授予條件而登記畢業的考生,取得畢業證書後再報考的學位課程成績無效,不能申請學士學位。
2.以其他課程替代英語課程畢業者不授予學位;外語課程免考,其他課程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考生(獲得大學英語四級及以上證書且在規定的有效期內的考生除外),將不直接授予學士學位。
3.考生來校辦理申請手續時交納學士學位評審費200元(根據蘇價費函〔2002〕114號、蘇財綜〔2002〕118號文)。
4.領取學位證書的時間為每年9月的第壹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