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品是保健食品的通俗說法。GB16740-97《保健(功能)食品通用標準》第3.1條將保健食品定義為:“保健(功能)食品是食品的壹個種類,具有壹般食品的***性,能調節人體的機能,適用於特定人群食用,但不以治療疾病為目的。”
所以在產品的宣傳上,也不能出現有效率、成功率等相關的詞語。保健食品的保健作用在當今的社會中,也正在逐步被廣大群眾所接受。那麽在經營保健品之時選擇的商標在第幾類會比較合適呢?在商標分類中保健品的分類在第5類。
保健品商標交易轉讓中企業需要註意些什麽要點呢?
1、了解商標持有人信息
屬於***同所有的商標,某壹所有人未經其他***有人同意不得自行轉讓。註冊商標屬於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人***有時,每個***有人如要轉讓屬於自己的那部分權益,必須取得其他***有人的同意。
2、了解商標的註冊狀態
主要看商標目前是否成功註冊。如果交易的商標根本沒有註冊,或者者正在註冊中,任何人都有機會使用該商標,甚至會被他人先註冊下來,這樣就會影響自己從商標交易中獲得的所有權或使用權等權利。這樣的商標沒有交易的價值。
3、了解商標的註冊時間
了解商標註冊時間主要需要註意兩個時間點。
第壹個是十年。我國商標法規定,註冊商標的有效期為10年,自核準註冊之日起計算。註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在期滿前12個月內申請續展註冊,在此期間未能提出申請的,可以給予6個月的寬展期。因此如果商標註冊已經快要到期了,相關交易方要督促商標註冊人在交易前去完成續展手續以免損害自己的商業權益。
第二個是三年。我國商標法第四十九條規定的註冊商標無正當理由連續3年不使用,任何單位或者個人都可以向商標局申請撤銷該註冊商標。因此在遇到這種三年沒有使用的商標時,需要看有沒有人對其提出撤三的申請。另外在拿到這類商標之後需要盡快投入使用。
4、了解商標在何地有效
商標權的效力具有地域性,在中國註冊的商標只在中國境內有效,在美國註冊的商標只在美國境內有效。因此在購買商標特別是購買國際商標時,壹定要看商標的註冊地是不是自己的目標國家。
5、了解商標是否有可能會變成通用名稱
《商標法》規定,註冊商標成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稱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均可以向商標局申請撤銷該註冊商標。例如Aspirin(阿司匹林)、Escalator(自動扶梯)、Nylon(尼龍),這些原本都是著名企業的註冊商標,後來都成為了相關產品的通用名稱。
6、了解是否有相同或近似的商標、跨類別註冊相同或近似的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域名等。
如果有相同或近似的商標、跨類別註冊相同或近似的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域名等情況,雖然這些情況不會對妳購買的商標的使用造成影響,但是這些情況無疑會在使用中對消費者帶來混淆,因此,如果對品牌識別度要求比較嚴格,在購買商標的過程中需要考慮這方面的問題。
7、了解商標是否有許可給他人使用
已經許可他人使用的商標不得隨意轉讓。商標註冊人已許可他人使用的商標,在許可期內如將其專用權轉讓給第三人,必須征得被許可人的同意,並且只能在解除原使用許可合同後,才能辦理轉讓註冊。
8、了解商標是否存在質押的情況
商標如果存在質押的情況,壹旦該商標所擔保的債務不能清償,質押權人(債權人)有權以該商標專用權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商標專用權的價款優先受償。
9、關於特殊類型的商標轉讓
如果是購買藥品、卷煙、報刊雜誌的註冊商標,受讓人應提交有關部門批準經營的有效證明文件轉讓才能成功。
10、關於商標的壹並轉讓原則
用於兩種類似商品的商標,不得單獨轉讓。商標註冊中指定該商標可用於兩種以上的商品時,如果它們屬於非類似商品,可以對每種商品的商標單獨轉讓,但如果它們屬於類似商品則應全部轉讓。
聯合商標不能分割轉讓。聯合商標是同壹商標所有人基於經營需要而使用的系列商標,它具有標記近似特征。如果允許將聯合商標中的某壹個單獨轉讓,也會發生兩個商標所有人在同壹種商品上使用近似商標的情況,造成商品來源混淆。
因此在購買這兩類商標時需要將他的近似商標或聯合商標壹起購買下來,賣方想單獨出售某個商標或者買方想單獨購買某個商標都是不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