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知識產權局是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管理的國家局,是副部級。
國家知識產權局在履行職責過程中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知識產權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堅持和加強黨對知識產權工作的集中統壹領導。?[1-3]?
職責分工。
1.與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的職責分工。國家知識產權局負責商標專利執法的業務指導,制定並指導實施商標權、專利權和侵權判定標準,制定商標專利執法的檢查、鑒定等相關標準,建立機制,做好政策標準銜接和信息通報工作。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負責組織和指導商標專利執法。
2.與商務部的職責分工。國家知識產權局負責協調涉外知識產權事務。商務部負責與經貿有關的知識產權多邊和雙邊談判、知識產權合作雙邊磋商機制和國內立場協調。
3.與國家版權局的職責分工。與著作權管理有關的工作,按照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著作權管理職能的規定執行。
國家知識產權局行政編制143(含兩委人員3人,援外派遣人員1人)。主任1人,副主任4人,主任24人(其中黨委專職副書記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