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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授權後是否應該公示?

法律分析:在商標授權過程中,雙方確定利益分配和商標授權形式後,剩下要做的就是去商標局申請商標授權備案。商標局工作人員對商標持有人的證明進行審查確認,並公告商標許可資格後,商標許可方為有效。沒有在商標局註冊的商標不會產生任何法律效力,自然也不會受到法律的監控保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有下列行為之壹的,均屬於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行為:

(壹)未經商標註冊人許可,在同壹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的;

(二)未經商標註冊人許可,在同壹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容易造成混淆的;

(三)銷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

(四)偽造或者擅自制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或者擅自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的;

(五)未經商標註冊人同意,變更註冊商標,並將變更商標的商品再次投放市場的;

(六)故意為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提供便利,幫助他人實施侵犯商標專用權行為的;

(七)造成他人註冊商標專用權其他損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