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公司股東變更商標不需要變更。根據《商標法實施條例》的規定:註冊商標的時候需要辦理變更註冊人的名義、地址以及其他相關的註冊事項,需要在這之前提出變更申請。申請人已經提交註冊申請但尚未獲準註冊的,其名義、地址或者其他註冊事項發生變更的,可以向商標局申請辦理相應的變更手續。只有當公司的註冊地址,公司名稱變更了才需要做商標變更,公司法人或股東變更,經營範圍變更是不需要做商標變更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 第三十條 變更商標註冊人名義、地址或者其他註冊事項的,應當向商標局提交變更申請書。變更商標註冊人名義的,還應當提交有關登記機關出具的變更證明文件。商標局核準的,發給商標註冊人相應證明,並予以公告;不予核準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變更商標註冊人名義或者地址的,商標註冊人應當將其全部註冊商標壹並變更;未壹並變更的,由商標局通知其限期改正;期滿未改正的,視為放棄變更申請,商標局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