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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音相同是否是近似商標?這兩家企業為此打了7年官司

法國法雷奧(VALEO)是壹家汽車零部件供應商,專業致力於汽車零部件、系統、模塊的設計、開發、生產及銷售的工業集團。然而這家企業在商標問題上,圍繞字不同音卻近似的“FALEOR”與“VALEO”的問題上,法國法雷奧與寧波法雷奧汽車配件有限公司展開了壹場長達7年的商標之爭。

從中我們可以看出“FALEOR”與“VALEO”字母組合完全不同,但讀音卻十分相似。這兩家企業到底誰是李逵誰是李鬼,上海知識產權法院終審判決了此案,將“李鬼”打回原形。來和八戒知產商標轉讓網看看是案件的發展經過吧:

據悉,2010年,寧波法雷奧公司成立,經營範圍包括汽車配件、塑料制品、金屬制品、五金配件制造、加工等,並與當年11月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下稱商標局)申請註冊了第8894005號指定使用於第7類商品的“FALEOR”商標,並註冊了www.faleor.com網站,在網站上使用有“法雷奧”字樣水印的整體式交流發電機圖文、標識等信息。

而法國法雷奧與寧波法雷奧商標紛爭始於2010年。法國法雷奧向商標局提出異議申請,請求對該商標不予註冊。2013年4月,商標局對此作出裁定,對第8894005號商標的註冊申請予以核準。法雷奧(VALEO)不服,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下稱商評委)申請復審。2014年3月,商評委認為,“FALEOR”與“VALEO”在字母構成上差別不大,且讀音相同,使用在同壹種商品上易使消費者產生混淆,商評委裁定被異議商標不予核準註冊。

寧波法雷奧公司不服,繼而向北京市第壹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北京市第壹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異議商標指定使用的商品與引證商標核定使用的商品構成相同或者類似商品,故支持了商評委不予核準註冊的決定。但是此後法雷奧發現波法雷奧公司仍然銷售侵權商品,法雷奧便將寧波法雷奧公司訴至上海市普陀區人民法院要求停止侵犯其“Valeo”“法雷奧”註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註銷www.faleor.com域名,並索賠經濟損失150萬元。

在終審中,寧波法雷奧公司是否侵犯商標專用權問題,法院認為,雖然“FALEOR”與“Valeo”的標識形狀、發音、來源等方面都大不相同,但對於中國公眾而言,“FALEOR”與“Valeo”均無實質性含義,兩者在字母構成上差別不大,且根據壹般的發音習慣,對兩者的呼叫極為接近,容易造成相關公眾的混淆和誤認。因此,支持壹審判決中對寧波法雷奧公司侵權成立的認定。上海市知識產權法院作出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