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引進居住證》持有人在子女入托、就學、購房、社保、職稱評定等方面享受市民待遇。
《居住證》符合當地居住時間要求即可登記,持有人不享受公民待遇。
我們以杭州為例,說明壹下申請條件和權利的區別:
壹、處理條件
(壹)在杭州工作或創業且非杭州市主城區、蕭山區、余杭區戶籍的人員,申領《杭州市人才居住證》須符合下列條件之壹:
具有普通全日制高等學校本科以上學歷或者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
具有普通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專科學歷且屬於當年杭州市緊缺人才目錄中的專業。
持有技師以上(含技師)國家職業資格證書或符合我市當年緊缺職業(工種)具有高級職業資格。
在杭州投資50萬以上的經營者。
持有外國專家證。
持有杭州留學回國人員工作證。
(二)流動人口在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居住時間以居住登記為準),申領《浙江省居住證》,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壹:
合法穩定的就業
合法穩定的住所
持續學習
公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和連續就讀條件之壹的,可以按照《居住證暫行條例》的規定申領居住證。
法律依據:《居住證暫行條例》
第九條申領居住證,應當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機關委托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身份證、本人照片、居住地址、就業、就學等證明材料。居住地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購房合同或出租人、用人單位、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或其他能夠證明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在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和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在讀的材料。16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等。,可由其監護人或近親屬代為辦理居住證。
第二十壹條申領居住證,證件工本費全免。換發和補發居住證應當繳納證件工本費。辦理簽註手續不得收取任何費用。具體收費辦法由國務院財政部門和價格主管部門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