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自己銷售自己種植的初級農產品不需要辦理任何手續。
但是,妳如果開商店,可能涉及不是自己種植的產品,需要辦理營業執照;妳如果想標識自己的名稱,需要辦理營業執照或者農民合作社登記;妳如果為了長遠打算,想創自己的品牌,就得進壹步加工,先辦理執照或者合作社、辦理商標、地理標誌、綠色食品標誌等等。
再回到食品安全法上,我舉個例子,農村產的小米,散包裝,或者初級包裝屬於初級農產品,受《農產品質量法》調整;如果標示上產品標準等,就屬於《食品安全法》的食品,如果壹旦屬於<食品安全法》的食品,就需要辦理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QS)等等。如果從長遠角度看,最好自己創自己的品牌。
初級農產品流通時,自己銷售,不用任何手續;如果往超市送,僅需要產地證明,現在,壹般村民委員會的證明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