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商標查詢大全網 - 商標查詢 - 使用自己的註冊商標是否也構成商標侵權?

使用自己的註冊商標是否也構成商標侵權?

您好,商標侵權,即商標侵權,是指:行為人未經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壹種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或者其他幹擾、阻礙商標所有人使用其註冊商標,損害商標所有人合法權益的行為。侵權人通常要承擔停止侵權的責任,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是侵權的行為人要承擔賠償責任。情節嚴重的,還應當承擔刑事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規定了七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

1.未經商標註冊人許可,在同壹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的;

2.未經商標註冊人許可,在同壹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容易造成混淆的;

3.銷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

4.偽造、擅自制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或者擅自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的;

5.未經商標註冊人同意,變更其註冊商標,並將變更商標的商品再次投放市場的;

6.故意為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提供便利,幫助他人侵犯商標專用權的;

7.給他人的註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

商標專用權是壹項民事權利,註冊人可以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行使權利。如果註冊人在使用註冊商標的過程中違反了《商標法》和《實施細則》,可以適用相關條款進行處理,要求註冊人承擔相應的行政法律責任,但不影響商標侵權的認定。在這種情況下,他人未經授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應當認定為商標侵權。商標註冊人的違法使用雖然不影響商標侵權的認定,但可能會影響其權利的行使,甚至使其喪失索賠權。我希望我能幫助妳采納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