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轉讓時間大約需要6-8個月左右。
1. 商標局自收到轉讓申請後十五日內發《核準轉讓註冊商標證明》;
2. 自確立申請日起6個月左右可以收到轉讓《核準轉讓註冊商標證明》,該證明需跟原《商標註冊證》壹並使用;
3. 《核準轉讓註冊商標證明》標註的日期為轉讓註冊的生效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