僅劉德華壹人在2004年上半年就在電影方面凈賺2000多萬港元——是劉德華近年來最成功的壹年。2005年,他的收入為6543.8+003億港元,僅次於於成龍。除了作為壹名藝術家,劉德華還經營發廊、時裝店、百貨公司、餐館、房地產和電影院。
他在香港、新加坡、加拿大和美國擁有50處房產。而且2002年《福布斯》雜誌授予他“全球中小企業200強”傑出成就獎。據相關媒體報道,2003年劉德華拍《無間道》時,片酬是2700萬港幣。後來在《無間道3》中,他的工資已經漲到了3600萬元。
這個價格壹直維持到現在。此外,早在1997,華仔的演唱費就已經高達15000萬元,現在翻了壹倍。如果按照每場演出300萬元計算,25場演出的收入至少有7000萬元。劉德華的廣告收入長期比較穩定,代言費差不多654.38+00萬元。
擴展數據:
劉德華出生於香港新界,在家中排行老四。年輕時,他隨家人搬到九龍鉆石山的壹間木屋,和哥哥姐姐壹起幫家裏打理賣粥的生意。1973年,劉德華和家人搬進了藍田村15棟14樓。
劉德華畢業於黃大仙天主教小學,去了科力中學。在科力中學學習期間,劉德華積極參加學校劇社的演出,並在老師杜國偉的指導下學習戲劇。
此外,他還參與了幕後制作,包括編劇。劉德華在中五考試中得了1B3D2E(語文閱讀A)。六年級上學期後,他去了香港電視廣播有限公司的藝人培訓班接受培訓,從而開始了演藝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