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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GO標誌的藝術形式有哪些?

標誌是以它特有的視覺藝術語言傳達信息的,它不僅可以擺脫文字和語言的隔閡,還能起到文字所無法起到的言簡意賅、壹目了然的作用。

面對標誌本身的特性及其局限性,設計者要進壹步學習研究,以掌握與之相適應的藝術形式與藝術處理的壹般規律。

任何藝術規律都有其***性,但也各有特性。商標設計貴在傳神,商標不可能像繪畫壹樣既要形似,又要傳神,它只能以惜墨如金的簡潔造型來構成形象。它強有力地表達客觀對象的精神氣質,抓住形象的形態特征,用單純、明快、和諧的圖案創造出如同符號壹樣簡潔的可視特性。無論什麽樣的商標都必須通過商標管理部門的審批註冊才能進^市場,因此,商標設計要求不能雷同。獨創有新意的商標關鍵是創新,即創造出前人所沒有過的、市場上也未見過的新商標,才能給人留下深刻的印象,把非形象性的商品和含義轉化為有形的視覺形象,把無形的思想轉化為感性的具體形態,在創意上制造壹種暗示,用其象征或抽象形式來表示。藝術形式探求新穎別致的表現力,只有設計出有新意境和時代特性的形象,才能為消費者理解、賞識。

任何藝術創作都講究藝術處理,但有其不同的反映形式和表達方法。豐富的想象力是建立在現實生活中的,虛構手法則富於浪漫色彩。藝術誇張是以客觀現實發展為基礎、在自然現象中力求合平邏輯的發展、變化,在藝術創作中,多作藝術誇張來加強形象的特征。

壹、對稱形式

所謂對稱,是指以條線為中心軸線,兩側形象相同或相近,這是種古老而普及的構成形式,它深深地植根於人們的審美意識之中。在我國,從古到今,大到宮殿民宅,小到生活飾物,隨處可見這種構成形式的應用。這種形式有它特定的個性,使人們在視覺心理上產生壹種莊重、安定、大方和肅穆的感覺,但也有單調、呆板之嫌。

對稱又可分為完全對稱、相對對稱、反轉對稱、放射對稱四種形式。

(壹)完全對稱

指軸兩側的造型完全相同。自然形態無論如何雜亂,只要采用對稱形式,構成效果都會井然有序,它是壹種單純的形式。完全對稱的構成有上下對稱、左右對稱兩類,具有調和、簡潔、穩妥的效果。

(二)相對對稱

是指壹種整體效果的對稱,軸兩側的形狀有局部形態的變化,如有錯位同形的變化,在不變中求變化,在變化中求生氣,從而能破除對稱所固有的呆板印象。

(三)反轉對稱

是完全對稱的壹種變化形式,軸兩側的形態,可以運用交叉對稱,在統壹形式中求得壹種動感,是完全對稱形式的壹種突破。

(四)放射對稱

是以壹“點”為中心軸、向四周呈放射狀的形式,用同樣的輻射形態重復,是完全對稱形式的發展與改造。這種構成形式產生了壹種節奏和韻律,同時又保持了完整統壹的視覺效果。

二、平衡形式

平衡是指在定的空間範圍內使形與形之間的視覺保持平衡關系。在自然界,相對靜止的切物體都遵循力學原理以安定的狀態存在著。人們在長期的社會經驗中產生了種審美視覺平衡心理,形象思維的設計構成必須考慮這個因素。平衡之平即平均,衡是重量無偏移之意。平衡形式作為壹種視覺藝術的空間造型形態,以靜止的不等質和不等量的形態求得非對稱形式的平衡,與對稱概念相比較,平衡形式偏重幹靈活輕快。平衡形式的造型設計與空間處理依靠觀賞來感受,它不是自然科學中的平衡概念。

平衡形式的商標標誌,為設計者提供了廣闊的構想空間,其構成形式多種多樣。

平衡的形式能使畫面獲得靈巧、活潑的效果。它的應用如同重力杠桿原理,不同位置上的形象重力不同,不同色彩的形象重力不同,不同肌理的形象重力也不樣。以平衡原理求得均衡就是通過根看不見的重力杠桿來判定左右、上下重量的均等。

在具體設計中,采用對稱與平衡哪種構成形式取決於商標標誌的內容和功能的需求,兩者形式各具優勢,相輔相成。隨著人類智慧的進步,構成形式還會有所發展、創新。

三、動態形式

20世紀90年代以後,互聯網技術得到迅猛發展並晉升至大眾媒體的行列。從早期的撥號上網到高速寬帶、壹線通,再到現在流行的無線上網技術使得網絡更加方便快捷。統計稱2006年全球無線寬帶上網人數近億,搜索引擎排名推廣已經成為網絡營銷的重要內容和手段,例如Google、Yahoo、Baidu等等。面對這壹有著強大發展勢頭的媒體,商家企業都爭相借助於互聯網宣傳自身的形象。而標誌作為VI(企業識別系統)的核心組成部分,其自身可塑性就很強,從傳統的平面媒體、影視媒體和空間實物媒體轉移到虛擬的網絡媒體上必然形成其獨特的風格。

近年來,企業形象的開發者非常註重標誌各種形態的規範與開發。與此同時,我們也註意到,平面設計領域出現了越來越多的動態標誌。究其原因,壹方面,動態標誌可以表達更多的企業形象內涵,讓標誌更為生動,更宮感染力,另壹方面,隨著視頻、網頁、多媒體及LED使用的日益普遍,讓動態標誌的實現有了可能。

最終呈現在大眾眼前的標誌似乎相當精練與概括,實際上標誌的構思是個復雜的過程。標誌簡潔但不簡單,它背後代表的是整個企業的文化、經營理念、經營內容和企業經營產品的外觀以及品牌的個性等等。成功的標誌設計必定是它所代表的機構、企業的形象象征,這其實是標誌設計的最低要求,標誌作為VI中的核心環節與VI的每壹環節都有關聯,尤其是運用部分。標誌的概念由靜止轉為動態,由視覺轉為視聽結合,彌補了視覺障礙者對信息的接受,也就是說隨著運用媒體的改變,標誌不僅僅服務於靜態的媒體,它除了必須具有傳統標識設計的普遍性要求之外,還有更高的要求。

現代標誌設計的概念較以前更加完善、成熟和主動,標誌的推廣應用已經具有很強的系統性,這就是標誌設計需要與整個系統的所有環節結合起來考慮的道理所在。標誌的自身要有很好的拓展性和運用彈性。

具體指如下幾個方面

1.元素適合打散與重組

標誌的構成元素是標誌動畫的主體,這些元素的設定直接關系到標誌動畫的成敗。

設計標誌的同時需要考慮到這些元素之間是否具有可分散性,很多標誌動畫的表現方式是以標誌本身為題材,進行動態的拆分、多個形態的重疊等等。

2.整體形態與相關元素互動

物像間利用它們的相似形、互借互生、融入對方的形象結構中,相互成為對方必不可少的壹部分,形成兩形或多形***用的有機整體。

3.註重標誌動感

標誌設計中常常使用二維構成中的壹些手法表現動感,如線的長短、粗細、疏密、曲折,顏色的冷暖,大小的對比等等。Flash把平面的靜止的東西動勢化,標誌如果本身就具有動感(這裏講的是視覺上的動感或者動的趨勢)會給往後的標誌動畫帶來更多的靈感和便利。

4.空間具有延續性

標誌在靜止狀態定是單視角的,也就是二維的,而旦成為動態效果時,標誌就可以是跨空間的多維的,這裏所指的並非實際意義上的空間,而是指視錯覺意義上的空間。因此在構思標誌的同時,需要換壹個角度考慮標誌的形態,比如想象從側面、背面、斜面等視角是否具有延續性,要特別強調標誌的運用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