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聲明人的身份證明材料原件:
①自然人提供身份證件、戶口本,集體戶籍的申請人提供《常住人口登記卡》本人頁原件及經過戶籍所在單位蓋章的首頁復印件;
②法人應提交法人資格證明(即營業執照、公司章程)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證;
2、受讓方的身份證件材料復印件:
①自然人提供身份證復印件;
②法人提交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3、商標註冊證等權利憑證;
4、自然人轉讓商標的,還需提供婚姻狀況證明:
①已婚,提供結婚證,且需夫妻雙方***同申辦公證;
②離婚後再婚,提供民政局的離婚證、離婚協議書或法院的判決書、調解書、法律文書生效證明;
③喪偶後未再婚,提供原結婚證、配偶死亡證明;
5、法人轉讓商標的,還需提交公司內部有權決策機構(根據章程規定為股東會或董事會)同意轉讓商標的會議決議;
6、聲明書文本(公證處可提供代書);
7、如果您所提供的證據材料不足以證明所申辦公證事項時,請根據公證員的要求補充證明材料。
商標轉讓公證除了到公證處辦理之外,也可在“微公證法律服務”小程序上零跑腿在線申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