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勿商用就是說不要拿來作商業用途。
國務院新聞辦公室發布中國人民抗日戰爭暨世界反法西斯戰爭勝利70周年紀念活動標識。
該標識以數字“70”符號,時間“1945-2015”,和平鴿,組成“V”字的長城圖案為設計元素,體現對中國人民抗日戰爭暨世界反法西斯戰爭勝利的慶祝,亦代表中華民族組成的鋼鐵長城,***同抗敵。
圖案為五只象征和平與希望的和平鴿由遠及近展翅飛翔,表現對歷史的紀念、對和平的向往,也象征五大洲人民團結壹心,在血與火的洗禮後重生,攜手前行,***創美好未來。飛翔的和平鴿表達了全國各族人民在中國***產黨的領導下,承載著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使命飛向未來。
該標識用於中國人民抗日戰爭暨世界反法西斯戰爭勝利70周年紀念活動及其他有關活動,不得用作商業活動。
擴展資料:
各地各部門本著形式多樣、方便佩戴的原則,制作紀念活動標識即時貼、胸牌、臂章等,供群眾佩戴留念。
使用該圖樣的註意事項:
1、應嚴肅、莊重,不得任意修改、變形或變色,不能因放大或縮小破壞紀念活動標識的完整性。
2、不得用於制作商標或其他商業用途;以紀念活動標識為元素制作的用品,不得作為商品進入流通領域。
3、紀念活動標識不得用於私人慶典和吊唁活動。4.需與紀念活動主題密切相關,不得亂用、濫用。
人民網—標識不得用於商業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