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logo是可以的。
這種行為屬於商標的指示性使用
指示性使用:為了客觀地說明商品或者服務的特點、用途等而在生產經營活動中使用他人註冊商標的行為。
如果妳在產品包裝上寫德芙或者丘比,使用正常字體,使用他們的商標只是為了更好的說明自己的產品,不會使消費者產生混淆和誤認,就是對他們的商標的“指示性使用”,不屬於商標侵權。
如果妳把“德芙”“丘比”或者“雀巢”,印的特別大,並且放在主要位置,比妳家自己的logo海大還顯眼,這樣是誤導消費者,屬於侵權行為。
如果有條件建議妳聯系這些商家要壹下授權最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