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被告是否交納了判決應承擔的訴訟費,原告預交的訴訟費均應退還。絕不以被告未繳納為由拒絕退還原告預交的訴訟費用。判決生效後,可以向支付法院和負責本案的法官申請退款。退款金額是當事人已經支付的部分,但判決不應由當事人承擔。訴訟費由原告墊付後,如果勝訴,法院不會將訴訟費返還給原告,法院會判決被告承擔訴訟費。如果原告已先行支付原告,案件爭議標的需要執行的,由訴訟費用執行法官壹並執行。原告可以申請強制執行被告支付的訴訟費。執行法院是指根據審理壹審案件的法院、被執行人住所地、被執行對象所在地或者被執行人完成行為的所在地,確定執行案件的管轄。
律師費的計算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壹)財產案件按照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款分期累計支付;
1,不超過1萬元,每件支付50元;
2、超過1萬元至1萬元部分,按2.5%繳納;
3、654.38+萬元以上至20萬元,按2%計;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部分,按1.5%繳納;
5、超過50萬元至654.38+0萬元的部分,按654.38+0%支付;
6、超過654.38+0萬元至200萬元部分,按0.9%繳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按0.8%繳納;
8、超過500萬元至654.38+00萬元的部分,按0.7%繳納;
9、超過10萬元至2000萬元部分,按0.6%繳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按0.5%繳納。
(二)非財產案件按以下標準給付:離婚案件每件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的,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未支付20萬元的部分按0.5%支付。侵犯姓名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等人格權的案件,每案500元繳納100元。涉及損害賠償的,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從5萬元到654.38+萬元未支付的部分按照654.38+0%支付,已支付到654.38+萬元的部分按照0.5%支付。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50元至100元。
(3)知識產權民事案件,沒有爭議金額或者價款的,爭議金額或者價款500元至1,000元,按照財產案件標準繳納。
(4)每起勞動爭議案件支付10元。
(5)行政案件按以下標準交納:商標、專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納100元;其他行政案件每件50元。
(六)當事人對案件管轄權提出異議,異議不成立的,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法律依據:
訴訟費用繳納辦法
第五十三條案件審結後,人民法院應當將訴訟費用清單和當事人應當承擔的數額書面通知當事人,同時在判決書、裁定書或者調解書中寫明當事人應當承擔的數額。需要退還當事人訴訟費用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05日內退還當事人。
子女撫養權的歸屬應根據具體情況確定:
1.兩歲以下的兒童應由其母親直接撫養。
2.年滿兩歲的兒童應由雙方協商決定。不能達成協議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本著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
3、孩子已滿八周歲,應尊重其真實意願。
離婚後,父母仍有權利和義務撫養、教育和保護子女。離婚後,不滿兩歲的子女由母親直接撫養。對於已滿二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未能就撫養問題達成協議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本著對未成年子女最有利的原則判決。年滿八周歲的兒童應當尊重他們的真實意願。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處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和債務處理等事項的協商壹致意見。夫妻壹方要求離婚的,有關組織可以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如果壹個孩子因卵子而離婚,該孩子的監護權如下:
1.如果孩子是卵子生的,孩子出生後由夫妻雙方撫養,孩子的撫養權與提供卵細胞的人無關;2.如果孩子是卵子生的,孩子不滿兩歲,直接原則是孩子由母親撫養;
3.因生孩子離婚,孩子已滿二周歲不滿八周歲的,由夫妻雙方協商確定撫養權。協商不成的,法院按照最有利於孩子的原則判決;
4.如果孩子因卵生離婚,孩子已滿八周歲,應尊重孩子的真實意願。
法律依據:
民法
第壹千零八十四條、父母與子女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滅。離婚後,孩子還是父母雙方的孩子,不管是不是父母直接撫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