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商標權評估方法有哪些
在商標權評估中,經常使用的方法(原則)有三種:1、重置成本法重置成本法,即在現有的技術和市場條件下,重新開發壹個同樣價值的商標所需的投入作為商標權評估價值的壹種方法。它需要把商標權主體的有關廣告宣傳、售前售後服務附加值、有關的公益救濟性捐贈等累加起來作為商標權的評估值。
這種評估商標權的方法值得研究。首先,企業在申請商標註冊時所花費的以及商標做廣告宣傳的費用,壹般來講,都已分攤到企業生產經營的成本中了。如果商標權評估時再壹次計價,是否合適其次,商標權是壹種無形財產權,具有專有性和獨占性,和壹般的所有物不同,物品可以同時被不同的人所有;根據商標法規定,不允許在相同和近似的商品或服務上使用相同和近似的商標。因此,對商標進行重置在理論上講不通。2、收益現值法收益現值法,即以特定商標在有效期內的預期收益作為商標權的評估值。根據我國商標法的規定,註冊商標的有效期為10年,期滿可以續展,續展沒有次數的限制。即商標權人只要遵守法律規定,可以永遠擁有商標權。收益現值法的評估,只在註冊商標的有效期內進行評定,有其壹定的局限性。沒有反映出該商標連續使用、註冊的實際情況。
3、市場比較法市場比較法,即通過市場調查,選擇壹個或幾個與被評估商標相同或相似的商標作為比較對象,分析比較對象的交易價格和交易條件,進行對比調查,估算出評估商標價值的方法。這種方法在實踐中操作很困難,因為特定的商標權的交易是不公開的,雙方所成交的項目及條件常常不為他人所知:即使有些商標權的交易信息可以獲知,但可比性出入很大。因為每個企業的規模、贏利、產品質量、經營管理水平、售後服務和廣告宣傳等存在很大差異,無法做出科學、合理的資產對比和評估。
二、什麽情況下對商標進行評估
(1)轉讓商標時; (2)以商標權作為投資時; (3)企業變賣或分家時; (4)企業合資時; (5)企業破產審計時; (6)其他依法需要計算商標價值時。 關於商標權評估方法的內容,小編就為大家整理到這裏,希望可以為您提供壹些幫助。但需要註意,實踐中並不是只有商標權質押的時候才需要進行評估,商標轉讓、以商標權作為投資的時候都會涉及到評估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