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成立壹家投資公司需要的要求如下:
(1)投資公司是以自有資產進行投資,並以投資作為主要經營業務的公司;
(2)投資公司的投資業務和直接經營的業務應予區分;
(3)內資設立的投資公司,其投資的領域除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外,核定經營範圍時,對其投資的範圍可以用概括性的語言表述;
(4)壹個股東註冊投資公司,註冊資金需壹次性到位,不能分期出資。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公司法》第二十三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設立條件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壹)股東符合法定人數;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
(三)股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五)有公司住所。
二、投資公司的經營範圍是什麽
1、工商代理、企業形象策劃、企業管理咨詢、財稅顧問、投資顧問、財稅代理、資產托管、商務資訊;商標註冊;
2、教育資訊,翻譯,國內商業、物資供銷業,進出口業務等多個領域,每個公司註冊時申請的經營範圍不壹樣,需要區別對待的;
3、投資管理,實業投資,投資信息咨詢,經濟信息咨詢,商務信息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