並沒收違法所得(如有)。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2萬元的,處罰超出法律規定,無效。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法院認定工商部門的處罰違法。
生產、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產品的,責令停止生產、銷售,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產品,並處違法生產、銷售的產品(包括已銷售和未銷售的產品,下同)貨值金額三倍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無產品”不是壹個法律概念,但它已經成為壹個流行用語,意思是沒有生產日期,沒有質量證明(或生產許可證),沒有生產者名稱。還有壹種說法是“三無產品”,即無生產廠家名稱、無生產場地、無生產衛生許可證代碼的產品。還說沒有廠名,沒有地址,沒有商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
第四十九條生產、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產品的,責令停止生產、銷售,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產品,並處違法生產、銷售的產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產品,下同)貨值金額三倍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十條在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的,責令停止生產、銷售,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產品,並處違法生產、銷售產品貨值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十壹條生產國家明令淘汰的產品或者銷售國家明令淘汰並停止銷售的產品的,責令停止生產、銷售,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產品,並處違法生產、銷售產品貨值金額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