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只有集體才能申請集體商標?個人可以嗎?
集體商標是指以團體、協會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義註冊,並由該組織成員在商業活動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該組織中的成員資格的標誌。集體商標和普通商標壹樣,要想享有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必須經過商標局核準註冊。1.壹般需要申請集體商標註冊的,應當在商標註冊申請書中聲明,並提交(壹)主體資格證明,詳細說明集體組織成員的名稱、地址;(2)使用管理規則。集體商標使用管理規則應當包括:(1)使用集體商標的目的;(二)使用該集體商標的商品質量;(三)使用該集體商標的程序;(四)使用集體商標的權利和義務;(五)會員違反其使用管理規則應當承擔的責任;(六)註冊人對使用該集體商標商品的檢查監督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