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財產租賃合同1‰5,貨物運輸合同0.5‰
2、倉儲合同1‰6、產權轉讓文件0.5‰
3.加工合同為0.5‰7,業務賬簿記錄資金的賬簿為0.5‰
4、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為0.5‰8、購銷合同為0.3‰,稅目比例稅率為稅目固定稅率。
5、建築安裝工程合同0.3‰1,權利許可5元。
6.技術合同0.3‰2,業務賬本其他賬本五元。
7.貸款合同利率為0.05‰
8.財產保險合同1‰
(1)以憑證上的“金額”和“費用”作為計稅依據的,全額計稅,不得抵扣。(二)同壹憑證包含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稅目、稅率不同的經濟項目。金額分別記載的,應當分別計算應納稅額,加總後加蓋稅額章;如未單獨記錄金額,則適用高稅率的印花稅票。
(二)固定稅率證明
應納稅額=應稅憑證數×固定稅率(5元);未記載金額的營業賬簿、權利證書(房產證、營業執照、專利證書、商標註冊證、土地使用證)和輔助賬簿(企業日記賬簿、各種明細分類賬簿),以憑證或賬簿數量為準。
印花稅的由來;印花稅是壹種非常古老的稅收。人們對它很熟悉,但對它的起源卻知之甚少。從稅收史論的角度來看,任何壹種稅種的“出臺”都與當時的政治經濟需要密不可分,印花稅的產生也是如此。其間不乏奇聞軼事。
法律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第五條規定,納稅人按照規定自行計算應納稅額,壹次性購買並加蓋印花(以下簡稱貼花)。為簡化貼花手續,應納稅額較大或貼花次數較多的,納稅人可向稅務機關提出申請,采取繳款書代替貼花或按期匯繳的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