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註冊的必經過程包括申請、形式審查、實質審查、初審公告、註冊完成五個階段。
第壹階段:申請
申請文件準備好提交到期商標局後,3-5個工作日即可獲得商標受理回復。
第二階段:形式審查
從商標局收到申請文件到發出紙質受理通知書,大約需要3-4個月的時間。收到紙質受理通知書,證明申請文件通過商標局形式審查,進入實質審查階段。
第三階段:實質性審查
受理通知書發出後約6-8個月後,實質審查完成,通過實質審查的,商標局將發布初步審定公告,公告期為三個月。
第四階段:初審公告
初步審定公告期滿未提出異議的,商標局將發布註冊公告,證明該商標已被核準,商標申請人已取得商標專用權。
第五階段:註冊
商標註冊證自註冊公告發布之日起約1-2個月即可取得。
註:商標使用年限為10年,10年期間無需支付任何費用。每次續期的有效期為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