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標優先權的行使方式為:
(1)商標註冊申請人自其商標在外國第壹次提出商標註冊申請之日起六個月內,又在中國就相同商品以同壹商標提出商標註冊申請的,依照該外國同中國簽訂的協議或者***同參加的國際條約,或者按照相互承認優先權的原則,可以享有優先權;
(2)商標在中國政府主辦的或者承認的國際展覽會展出的商品上首次使用的,自該商品展出之日起六個月內,該商標的註冊申請人可以享有優先權;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權法》第二十五條
商標註冊申請人自其商標在外國第壹次提出商標註冊申請之日起六個月內,又在中國就相同商品以同壹商標提出商標註冊申請的,依照該外國同中國簽訂的協議或者***同參加的國際條約,或者按照相互承認優先權的原則,可以享有優先權。依照前款要求優先權的,應當在提出商標註冊申請的時候提出書面聲明,並且在三個月內提交第壹次提出的商標註冊申請文件的副本;未提出書面聲明或者逾期未提交商標註冊申請文件副本的,視為未要求優先權。
二、註冊商標都需要準備什麽資料
註冊商標都需要準備以下資料:
1、《商標註冊申請書》1份、商標圖樣1份;
2、以顏色組合或者著色圖樣申請商標註冊的,應當提交著色圖樣,並提交黑白稿1份;
3、不指定顏色的,應當提交黑白圖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