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生堂雅姿產品是怎麽回事?雅姿不是屬於安利旗下嗎?
資生堂雅姿因在企業字號和產品包裝上使用了與“資生堂”、“SHISEIDO”相同或相近似的文字標誌及商標,日本株式會社資生堂將上海晶典化妝品有限公司等三家企業及其設立人李偉、馬燕告上法院,要求立即停止侵權,並賠償相關損失480萬元。被告李偉、馬燕(均為化名)為夫妻關系,兩人先後設立了晶典公司、潤美公司和小嫻公司,從事生產、銷售“SHIDOAS/資生堂雅姿”產品的行為。 資生堂稱,五被告未經許可,在生產、銷售化妝品、產品包裝、廣告宣傳、網站等商業活動中,廣泛使用“SHIDOAS”、“資生堂雅姿”文字標誌。其中,“SHIDOAS”標誌與原告的“SHISEIDO”商標相似,而“資生堂雅姿”標誌的前三個漢字,與原告的“資生堂”商標完全相同。此外,馬燕在香港設立資生堂雅姿(法國)國際集團有限公司,並在生產銷售的化妝品上大量使用“資生堂雅姿(法國)國際集團有限公司授權”等字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