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異議的時限限定在自公告之日起的三個月內。對雖經初步審定但尚未公告的商標和雖已公告但自公告之日起已超過三個月的商標不能提出異議。這壹規定在客觀上保證了商標註冊工作能正常進行,維護了商標註冊申請人的利益,同時也使想提異議的人有足夠的時間獲取初審公告的商標信息。
商標異議應如何辦理1、商標異議,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在法定期限內對商標註冊申請人經商標局初步審定並刊登公告的商標提出不同意見,要求商標局駁回商標註冊申請。
提出異議的人為異議人,商標註冊申請人為被異議人,該初步審定的商標稱為被異議商標。
2、必須在法定異議期限內提出
為了保護商標註冊申請人的利益和提高註冊效率,《商標法》設定了異議期限,即自初步審定公告之日起三個月。
3、應遞交的書件
A、提交《商標異議申請書》。
B、商標異議如委托商標代理組織代理,須附送《商標代理委托書》。
C、有明確的異議請求、異議理由和證據材料
D、異議人所提供的異議書件材料中如果有外文書件,必須翻譯成中文。
在商標局未接受後補異議材料且異議不成立,異議人不服還可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並將擬後補的材料提交至該會。
商標局在收到異議書後,經審查,符合異議程序規定、手續齊備的,將簽發《異議受理通知書》並將商標異議書副本寄給被異議人。要求被異議人應在收到異議通知書及異議書副本之日起三十天內,作出書面答辯。
商標異議需要什麽文件?商標異議是《商標法》及《商標法實施條例》明確規定的對初步審定商標公開征求社會公眾意見的法律程序,其目的在於監督商標局公正、公開地進行商標確權。任何人對初步審定的商標有不同意見的,可以在初步審定公告之日起3個月異議期內向商標局提出異議。
應提交的書件
(1)商標異議申請書;
(2)明確的請求和事實依據,並附有關證據材料;
(3)被異議商標初步審定公告的復印件;
(4)異議人的身份證明。
(5)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商標異議申請的,還須提交商標代理委托書。
申請商標異議註意什麽事項?註意事項
1、商標局收到商標異議申請後,經過形式審查後,符合受理條件的開具《受理通知書》。如果是異議人自己提交的異議申請,商標局將直接給異議人寄發《受理通知書》;如果是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商標異議申請的,商標局則將《受理通知書》寄發給該商標代理機構。
2、異議人只能對登載在《商標公告》上經初步審定的商標提出異議。
3、異議人只能在異議期限內對經初步審定公告的商標提出異議。異議期為3個月,自被異議商標初步審定公告之日起計算,至註冊公告的前壹天。
4、異議人提出的異議應當有明確的請求和事實依據並有相應的證據支持。證據在提出異議申請時不能提交的,應當在異議申請書中聲明,並應自提交異議申請之日起3個月內提交證據(可在3個月內郵寄補交)。
5、異議期限的最後壹天是法定假日的,可以順延至假日後的第壹個工作日。
6、商標異議答辯的期限是30天,自收到答辯通知書之日起計算。對異議補正及證據提交的要求和時限同樣適用於答辯程序。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提供的商標異議的時間,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商標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