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二:營業收入+營業收入+權益的復合增長率。
標準三:市值+股東權益+做市商數量。
法律依據:《中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分級管理辦法》第十壹條掛牌公司進入創新層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之壹:
1,最近兩年凈利潤不低於10萬元,最近兩年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平均不低於8%,股本總額不低於2000萬元;
2.最近兩年平均營業收入不低於6000萬元,並保持增長,年均復合增長率不低於50%,總股本不低於2000萬元;
3.最近60個做市或者集合競價交易日的平均市值不低於6億元,總股本不低於5000萬元;做市交易的,做市商人數不得少於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