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好的申請表。
商標設計的副本。
3.公司註冊證書(營業執照)復印件
4.商標註冊證復印件、國內商標局出具的註冊證明(以‘原產地註冊’為準)及其英文翻譯件。
5.商標申請中使用的商品或服務。
6.申請人公司的名稱和地址是中文和英文的。
7.如果申請是基於商標的實際在先使用,則每類商品或服務應提交三份樣品,以表明商標在商品或服務上的實際使用。三個樣本可以是相同的,也可以是商標三種不同用途的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