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麽是電子商標
今年以來,貴州省鳳岡縣黔北新能源公司、宏發米業公司等多家企業相繼接到外地域名註冊服務機構的電話,稱這些公司旗下的?東道主?瑪瑙山?等商標的?電子商標?正在面臨被搶註的危險,建議企業盡快註冊,以保護公司?電子商標?的專用權。這些服務機構還聲稱他們可以幫助代理,註冊費及代理費每單報價均在每10年5000元至1萬元之間。接到此類電話後,很多企業壹頭霧水。公司商標明明早已註冊,怎麽又冒出什麽?電子商標?來?可這些服務機構卻解釋說:商標分兩塊,壹塊為實體商標,即公司通過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註冊的商標;另壹塊為電子商標,即網絡標識,需要重新申請註冊才能獲得。這些機構還大肆宣傳?電子商標?的強大功能,有的企業主經不起勸說,就為?電子商標?買了單;有的企業主心存疑慮,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進行咨詢,最終避免了上當。真有?電子商標?這壹商標分類嗎?答案是否定的。《人民***和國商標法》(以下簡稱《商標法》)第三條明文規定:?經商標局核準註冊的商標為註冊商標,包括商品商標、服務商標和集體商標、證明商標。?第八條規定:?任何能夠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商品與他人的商品區別開的標誌,包括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誌、顏色組合和聲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組合,均可以作為商標申請註冊。?在上述關於商標的分類及組成形式的界定中,均未提及?電子商標?這壹概念及類別。也就是說?電子商標?根本不屬於法律用語,與《商標法》規定的?商標?沒有任何直接聯系,也不屬於《商標法》調整和保護的對象。?電子商標?到底為何物?其實它不過是壹種網絡域名。《互聯網絡域名管理辦法》第三條第七項規定:?域名註冊服務機構,是指受理域名註冊申請,直接完成域名在國內頂級域名數據庫中註冊、直接或間接完成域名在國外數據庫中註冊的機構。?從該條規定可以看出,網絡域名註冊服務機構,有受理註冊網絡域名的權限,而不具備商標受理審查註冊權限。《商標法》第二條規定:?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商標局主管全國商標註冊和管理的工作?,此條規定表明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才是法律賦予商標註冊權限的全國唯壹商標註冊機構。所謂的?電子商標?,無非是個別域名註冊服務機構,為促銷網絡域名註冊業務,而將網絡域名改頭換面貼上的壹種?新標簽?而已。本來,網絡域名作為企業在互聯網上的壹種商業標識,也是企業知識產權保護的內容之壹,宣傳促銷無可厚非。但壹些服務機構,硬是生造出?電子商標?壹詞,將其定性為商標分類的壹種,和《商標法》界定的商標聯系起來;還誇大其詞拔升?電子商標?的功能和其註冊保護的重要性,連環跟蹤營銷?逼?企業就範,弄得有些企業主無所適從。壹些不熟悉商標法律法規的企業主,在不覺間就被忽悠上了當。其實早在2004年,根據不少企業關於?電子商標?的情況反映,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就曾致函互聯網絡信息中心,就規範域名註冊服務機構進行過溝通。為避免?電子商標?魚目混珠,幹擾《商標法》的實施,誤導企業和消費者,互聯網絡信息中心還對個別域名註冊服務機構進行了處罰,?電子商標?壹度被叫停,媒體也曾進行過宣傳和報道。但10年來,壹些域名註冊服務機構並沒有停止?電子商標?詐騙活動,導致不少企業主和消費者上當受騙。在此,我們提醒廣大企業主和消費者:?電子商標?只是網絡域名,不是?商標?。即使註冊,也得不到《商標法》的保護。商標壹經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註冊,將在註冊類別及商品(服務)上得到法律的認可和專用權保護。企業同時也有權將已註冊的商標用於企業的商業活動中,當然也包括在網絡上的宣傳。因此,企業主和消費者在接到所謂的?電子商標?註冊的電話或郵件時,壹定要提高警惕,避免上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