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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協調解的意思

問題壹:消費者協會調解消費糾紛的程序是什麽? 消費者協會進行調解投訴的程序:壹是受理消費者投訴;二是針對消費者反映的問題進行調查核實;三是在調查核實的基礎上,如果雙方當事人都自願接受消費者協會的調解時,消費者協會將組織調解。需要註意的是,在調解過程中,消費者協會不得包辦當事人的意思,並且調解協議不具有強制執行力。

問題二:消費者協會的調解是人民調解嗎? 消費者協會,是廣大消費者的組織,是壹個具有半官方性質的群眾性社會團體。各級消費協會,是由同級人民 *** 批準,經過民政部門核準登記而設立的,因而具有社會團體法人資格。

因此績消費者協會的調解屬於人民調解。

問題三:向消費者協會提出找對方調解,但對方不來調解,那該怎麽辦 會受理,

可以提起侵權之訴 - 侵犯的是妳的財產權(設計作品及照片皆有價值,如果其中有些是有特定紀念價值的照片還可要求精神損害賠償)

也可以提起違約之訴 - 沒有做到應有的謹慎按約定安貳系統,未事先詢問物主可以備份而未作備份導致破壞硬盤存儲的寶貴資料。

二者任選壹起訴,不可同時主張。

問題四:消協無法調解商家欺詐如何處理 (壹)向有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投訴;

(二)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

(三)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問題五:消費者協會調解消費糾紛的程序是什麽? 消費者協會進行調解投訴的程序:壹是受理消費者投訴;二是針對消費者反映的問題進行調查核實;三是在調查核實的基礎上,如果雙方當事人都自願接受消費者協會的調解時,消費者協會將組織調解。需要註意的是,在調解過程中,消費者協會不得包辦當事人的意思,並且調解協議不具有強制執行力。

問題六:中國消費者協會的標誌意義 “3?15標誌”以中國消費者協會會徽圖形為上方圖形,同時加註“3?15”字樣。此標誌包含兩方面的含義:壹是對優質商品或服務的壹種認可和證明,二是使企業履行做出的承諾:即發生小額消費者權益爭議時,消費者與經營者雙方協商不成,經營者自願接受消費者協會的調解意見,以避免小額爭議久拖不決。中國消費者協會推出“3?15標誌”的目的有四:壹是便於更有效地解決小額消費者權益爭議,從而使消費者協會能更好地履行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職能;二是對優質商品及服務的壹種證明,便於消費者擇優購買;三是通過使用便於識別的統壹標識,幫助廣大消費者正確選擇商品和服務,行之有效地引導消費者科學、合理、安全、健康消費;四是有利於扶優限劣,增強企業競爭力。

問題七:消費者投訴後工商在啥情況下可終止調解, 申訴或投訴如果是民事關系,采取行政調解,雙方意見如果不能形成壹致,在揣定期限前無法達成調解結果的,可予以終止,雙方可通過司法途徑解決民事糾紛。

如果受理申訴、投訴後對於屬於民事糾紛的未進行調解,或發現其中涉及被投訴方有違法行為(以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情況為根據)而沒有進行應有的調查處理工作,則壹般不應終止。如在六十天的期限內沒有進行過調解(民事關系),則不應該終止。

問題八:投訴電話是什麽意思 “12315”是全國統壹打假舉報電話,當發現假冒偽劣產品時,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時,請撥打“12315”。

設立依據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關於進壹步規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12315”消費者申訴舉報工作的意見》、《關於大力推進12315行政執法體系12315消費者申訴舉報電話提供全天受理服務,24小時向消費者開通。

服務時限

12315消費者申訴舉報電話提供全天受理服務,24小時向消費者開通。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推出10項12315消費 *** 服務措施。其中包括提供全天受理服務;保障受理渠道暢通;公正處理侵權案件;簡化調解處理程序;適時發布 *** 信息;嚴格信息保密制度等。建設工作的意見》、《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受理消費者申訴暫行辦法》

操作

撥道12315電話後,如您需投訴或舉報,請按工作人員的提示回答問題,如實說出投訴的事實、理由及投訴請求,並說出自己的姓名、地址、電話號碼或其他聯系方式和被申訴方的名稱、地址、電話。

撥打要求

(1)當您的權益受到侵害時,被投訴方屬於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管轄時;

《全國12315短消息平臺技術方案》已經制定,工商總局要求,全國各地工商協商當地電信管理部門建立12315短信平臺。目前已建立短信平臺的城市,須將原有短信號碼統壹調整為“12315”。

“應該讓‘12315’更好服務於社會公眾,實現工商與消費者的信息互動”,工商總局副局長王東峰表示,各地應按實際需要,盡快增加12315短信發布功能,讓消費 *** 由事後受理和調解處理,轉為事前調控和防範為主。

設工商政風專線受社會監督

對於異地投訴的問題,工商總局表示,將建立跨區域消費糾紛調解機制,讓消費者能夠“異地申訴舉報當地解決”。除受理消費申訴外,“12315”還要設立“工商機關政風專線”,接受社會對工商自身執法行為的投訴監督。

將與“110”聯動移送案件

在有條件的商場、超市、市場、企業、學校消費糾紛和解綠色通道,工商總局表示,可搭建“12315視頻 *** 平臺”,使12315中心實時在線直接提供法律咨詢和 *** 服務,增強公正性和透明度。同時,12315還要嘗試與當地 *** 12345、公安110、質檢12365、物價12358、衛生 12320等公***服務平臺建立消費 *** 聯動機制,實現案件移送、信息***享和執法協作。

問題九:消費者解決糾紛的途徑? 壹、與經營者協商和解

協商和解,是指在消費者權益發生爭議以後,消費者與經營者在自願互諒的基礎上,通過對話,擺事實、講道理、分清責任,從而使爭議得到合理的解決。雙方在和解的過程中,壹定要態度端正,本著與人為善,誠心解決糾紛的態度進行協商。消費者與經營者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做為經營者來講,要正確的看待自己的問題與不足,要勇於承擔責任,以取得消費者的諒解,做為消費者來講,在認為自已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後,要使經營者認識到自己的錯誤,自覺的承擔責任,從而求得和解實現,避免矛盾激化。但是雙方的協商和解應堅持原則,合乎法律,互諒互讓應有限度,如果消費者發現經營者有假冒他人商標,在商品中摻雜、摻假,出售不符合保障人體、財產安全要求的商品等嚴重的違法行為,應當毫不留情的予以揭露,使其受到應有的懲處,以免繼續損害其它消費者的利益,貽害社會。

二、請求消費者協會調解

消費者權益發生爭議後,消費者與經營者對爭議所持的觀點和認識的差距較大,沒有協商的基礎。在此情況下,就有必要借助第三者的力量居中調解,使爭議得到妥善的解決。依據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有關規定,消費者協會具有調解消費者權益、爭議的職能,據此消費者與經營者對爭議不能協商和解時,消費者可以請求消費者協會居中調解,以使爭議得到及時、公正的解決,消費者協會在接到申請後,可以在查明事實,分清責任,堅持雙方自願,調解內容合法的基礎上,就爭議的事項居中進行調解,或代表受損害的消費者與經營者交涉,以求得到爭議事項的妥善解決。如果調解達成協議,消費者協會應當制作調解書,雙方應按調解書載明的內容各自履行各自的義務,但需要明確壹點的是:在消費者協會主持達成的調解協議,不具有強制執行力,如果壹方或者雙方對調解協議反悔的,就需要采取別的方式解決了。

三、向有關行政部門申訴

消費者權益發生爭議後,又不能與經營者達成和解時,消費者可以向有關行政職能部門提出申訴,以求得到行政保護。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28條規定:各級人民 *** 、工商行政部門和其他有關行政部門應當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各自的職能範圍內采取措施,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有關行政部門應當聽取消費者及其社會團體對經營者的交易行為。商品和服務質量問題的意見及時調查處理。消費者在向行政部門申訴時,應當按商品和服務的性質,向具有相關職能的行政部門提出,如消費者購買到的變質食品的爭議,應當向食品的監督部門提出申訴。購買到的偽劣藥品的爭議,應當向藥品監督部門提出申訴等。行政部門在接到消費者對購買的商品和接受服務的申訴後,在其受理和職權的範圍內,應及時進行調查和取證,對經營者僅承擔民事責任的,可在自願、合法的前提下組織爭議的雙方進行調解,以使爭議及時合理的解決。調解達成協議的,應當制作調解書,雙方應按調解書裁明的內容各自履行各自的義務。同樣,行政部門制作的調解書與消費者協會制作的調解書壹樣,是不具有強制執行的。行政部門在處理消費者申訴案的過程中,如果發現經營者在經營過程中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行為,應承擔行政責任時,不依法對經營者予以行政處罰。如果發現有犯罪嫌疑的,應將案件轉交司法機關處理。

四、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關仲裁。

消費者和經營者在爭議發生之前或爭議發生之後達成的協議,自願將消費者權益爭議交由第三方做出裁決,以解決爭議的方式,這種解決爭議的特點,是雙方自願達成的協議,在爭議發生前或爭議發生後,均可達成涉及財產權益的爭議,向 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仲裁機關依據《仲裁法》的規定和雙方自願的協議,在查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