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直接向所在國申請商標註冊。
在國外申請商標註冊,壹般要委托所在國的商標代理人。申請人可以委托自己申請國家的貿易夥伴,也可以自己做。目前很多企業願意接受的是委托我們的商標涉外代理機構辦理。委托這些機構時,只需出具相應的委托書,提供相應的商標圖案(有時不在字標中),並註明必要的商品範圍即可。如果申請人委托國外的貿易夥伴代為辦理,雙方應簽訂協議,聲明以我方名義申請註冊,以防商標權下降。
2.商標的國際註冊和領土延伸
商標國際註冊是指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國際局根據《商標國際註冊馬德裏協定》及其相關議定書進行的商標註冊。商標國際註冊申請必須向商標局提出,手續可以由代理人辦理,也可以自己辦理。商標局收到申請書及必要的附件和費用後,將把有關申請文件送交瑞士日內瓦的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國際局,由其辦理商標註冊。國際局對申請進行審查後,對該商標進行註冊,頒發該商標的國際註冊證書,同時通過指定保護國進行限期審查。在成員國對國際註冊商標的保護被稱為商標國際註冊的領土延伸。只有在規定的期限內,成員國沒有駁回延期申請,商標才能在成員國得到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