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媒體報道,華為A1商標爭奪案敗訴的原因竟是因為合作夥伴亮風臺公司比華為,提前46天向國家知識產權局進行申請。雖然亮風臺註冊的商標在智能眼鏡以及數據處理設備等七項商品中是無效的,但是在三D眼鏡頭盔式虛擬現實裝置等多媒體商標是屬於合法的。因此駁回了華為對對方商標全部無效的申請。
法院根據《商標法》的第15條第二款的立法:禁止應具有特定關系,而且已經知道其他傷。標存在的人搶走他人的商標權。目的是在保護先使用的未註冊商標的合法權益。也是為了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雖然華為在申請之前,首先對移動計算架構商品進行了使用。但並不能說明在其他設備及裝置上也使用了。所以該法院的判定維護了商標法。的確立。並且也維持了國家知識產權局的裁定。
市場競爭是十分的激烈,要是沒有聰明的頭腦,充裕的智慧以及處理事情的能力,我想這肯定不能在商業市場上生存。所謂知人知面不知心,要有很強防備意識,不要輕易相信他人,競爭力太大了,壓力也太大。當然,不管在哪方面,都要用自己的努力與智慧去獲得成功,不要做小人,竊取別人的勞動成果,這是不道德不善意的行為,要遭到良心的譴責,做人就要堂堂正正,穩穩當當的,況且做生意更講究壹點是信譽問題與責任擔當問題。如果說對生意夥伴沒有信譽可言的話,那麽妳將失去壹大筆財富,更多的是失去發展致富的途徑,連最基本的信用都沒有,誰還敢找妳做生意呀,所以啊,無論是做生意呢還是朋友家人都要有信用可言。
雖然每個人的想法都不壹樣,在我看來,亮風臺公司的做法是不恰當的,而且還有失形象,對企業有著壹定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