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貫徹國家、省、市有關工業經濟、信息技術和無線電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實施國家西部大開發戰略和其他工業經濟政策措施,研究制定全區工業經濟、信息技術和無線電管理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制定中長期經營目標,建立運行預警機制;負責本系統、本部門依法行政,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組織推進信息化與工業化融合、工業化與城鎮化聯動,負責推進全區產業結構調整。
(二)負責起草並組織實施工業和信息化相關行業的發展規劃、年度計劃和產業政策。負責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區創新驅動發展的政策措施、中長期發展規劃和計劃、科技工作、引智引智、產業園區、產業集群、新型工業化、企業技術創新、主導產業等工作。參與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會同財政部門管理和監督企業發展基金等專項資金;制定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並組織實施,指導行業質量管理。
(三)組織實施工業強區戰略,監測分析經濟運行形勢和質量,協調解決工業發展和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承擔工業經濟目標責任年度考核。負責協調電力、成品油等重要物資的綜合調控和應急調度。
(四)負責全區企業技術創新體系建設,指導推進企業技術改造。指導企業技術創新、技術引進、重大裝備國產化和重大技術裝備研制,編制和下達全區企業技術創新項目計劃並組織實施,組織企業會同有關部門按照規定程序開展技術中心的申報、認定和建設管理工作。
(五)負責全區工業園區建設發展的牽頭服務和綜合協調,指導工業園區合理布局,牽頭推進重點工業園區建設發展,推進園區配套設施建設,組織申報實施工業園區公共服務平臺項目計劃。
(六)負責全區工業和信息領域的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協調推進工業化和生態環境協調發展的重大問題,組織實施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應用。
(七)負責推進企業信用體系建設,中小企業信用、擔保和融資服務體系建設,制定工業發展基金等財政專項資金使用計劃,協調企業技術改造、技術創新和生產經營中的財政、信貸、稅收、保險等問題,協調工業企業融資對接,參與工業企業上市培育。
(八)監督國家重大產業經濟政策的實施,指導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改組、兼並和重組,負責全區企業的整頓和減負。負責本地區龍頭企業培育,負責指導和促進本地區中小企業發展,綜合協調有關部門制定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負責推進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承擔起促進全區民營經濟發展的責任。負責全區民營經濟發展和維護民營企業合法權益的任務制定、調查研究、統籌協調、監督實施。
(九)負責對本地區各行業實施行業管理,指導工業、信息技術、無線電等領域社會中介組織的發展。
(十)協調落實國家、省、市推進軍民融合深度發展的戰略決策和總體部署,推進軍民融合重大改革,指導軍民融合相關產業布局和發展,加快推進軍民融合重點企業和重點項目建設,負責民爆行業監督管理,推動重大政策的制定和實施。
(十壹)負責規劃、協調和管理全區通信基礎設施建設,配合有關部門制定通信管道規劃並承擔相應的協調管理工作,協調通信市場中涉及社會利益的重大問題。組織協調全區信息安全體系建設,指導信息安全防範工作,參與處理網絡與信息安全重大事件。
(十二)統籌推進全區信息化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相關政策,指導電子政務、企業信息化、電子商務和物聯網發展,促進跨行業、跨部門社會服務網絡互聯互通和信息資源共享。
(十三)配合市經信局管理全區無線電頻率資源,依法監督管理無線電臺(站),協助無線電電磁環境保護,配合無線電監測、檢測和幹擾調查,協調軍民用無線電管理相關事宜,維護空中電波秩序,配合市經信局依法組織實施無線電管制。
(十四)推進全區創新體系建設和科技體制改革,會同有關部門完善技術創新激勵機制。在全區科技獎評選中獨占鰲頭。優化科研體系建設,推進企業科技創新能力建設。
(十五)建立國家、省、市、區科研項目資金協調、實施、評估和監督機制。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優化科技資源配置的政策措施建議,推進多元化科技投入體系建設。
(十六)推進科技監督評價體系和科研誠信建設。推進各類科研平臺建設、科研條件保障、科技資源開放、科技成果轉化應用,促進產學研協同創新發展。
(十七)組織制定全區高新技術和產業化發展以及科技促進農業、農村和社會發展的規劃、政策和措施。引導科技服務業、技術市場和科技中介組織的發展。
(十八)引導區域科技創新發展、科技資源合理布局和創新能力建設協調,推進科技園區建設。做好科技統計、科技保密、科技保密工作。
(十九)組織國際國內科技合作和科技人才交流。組織實施引進國外人才智力計劃,擬定年度出國培訓計劃並監督實施。負責外國專家的管理,會同有關部門辦理相關外國人的工作許可。
(二十)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科技人才隊伍建設的規劃和政策,建立健全全區科技人才評價和激勵機制,推進科技創新人才隊伍建設。與有關部門壹起普及和傳播科學。
(二十壹)負責起草全區大數據發展戰略、規劃、政策措施和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建立和完善大數據采集、管理、開放和應用的標準和評估體系。引導和推動大數據的研究和應用,整體推進數據資源的互聯互通和開放。
(二十二)率先推動本地區數字經濟發展。制定全區數字經濟發展規劃、政策措施和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
(二十三)牽頭推進智慧城市建設,負責政府信息化建設項目的統籌協調、論證評估、監督管理。
(二十四)負責職能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消防安全、生態環境保護、審批服務等工作。
(二十五)承辦區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權力事項。
(二十六)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十七)職責分工。區經濟和信息化科技局負責任務制定、調查研究、統籌協調、監督實施和維護全區民營企業合法權益;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為民營經濟發展創造寬松的準入環境。區經濟和信息化局負責全區鹽業管理,承擔食鹽專營管理工作,組織編制鹽業發展規劃,組織實施產業政策;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全區食鹽生產經營的質量安全管理、監督和執法。區經濟和信息化局負責藥品生產行業管理;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的質量安全管理、監督和執法。
第二,內部機構
(1)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管理和目標績效管理。負責重要事項的督查督辦。負責日常政務的綜合協調、規章制度的制定和監督實施。負責財務、節能降耗、固定資產管理。負責後勤和對外接待服務。承擔本系統、本部門推進依法行政的組織、協調、監督和指導工作,承擔行政執法監督、行政訴訟、行政調解和規範性文件審查備案工作。牽頭制定並組織實施各項中長期培訓計劃。
負責局機關幹部和直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人事勞動管理、機構編制和隊伍建設。協調工程類初級、中級職稱評審管理相關工作,承擔經濟類、工程類高級職稱評審推薦工作。負責機關黨建和自身建設。負責機關電子政務建設。負責離退休幹部的綜合管理。
負責意識形態、新聞宣傳、會議組織、消息處理、文秘事務、信息、調研、文件檔案管理等工作。負責科技年鑒、地方誌等工作。
負責掃黑除惡、紀檢、監察、審計、保密、總工會、共青團、婦聯工作。負責起草綜合文稿。牽頭組織各類大型會議,協助各事業部召開各類專題會議。牽頭辦理全國人大和CPPCC的提案。牽頭12345政府熱線,扶貧聯系社區工作。
(2)工業股:負責組織實施全區工業經濟發展重大戰略研究。帶頭執行國家、省、市工業和信息產業政策。牽頭制定全區產業政策並組織實施。貫徹國家關於西部大開發的有關政策,並報國家確認。負責經濟運行綜合管理,監測分析工業經濟運行形勢和質量,建立工業經濟運行預警機制,提出重大問題的政策措施。制定年度工業經濟責任目標並監督實施。負責牽頭制定工業經濟發展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參與區域總體發展規劃、專項發展規劃和重大產業布局研究。負責制定並組織實施工業園區和產業集群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協調解決相關問題。負責協調和推動重點工業園區發展。負責工業園區發展的監測和運行分析,提出政策建議。負責協調和推進全區工業項目建設。負責企業技術改造的投資管理。負責制定並組織實施企業技術改造投資規劃、年度計劃和指導目錄。負責組織企業技術改造項目申請國家、省、市專項計劃並監督實施。牽頭起草全區工業規劃並組織實施。研究產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落實相關配套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促進產業結構調整,引導產業合理布局。協助辦理全國人大和CPPCC的提案。
(3)科技股:擬訂科技創新發展規劃、政策和措施並協調實施。率先推進創新型城市建設。承擔科技體制改革、科技監督評價體系建設、科技評價管理和科研誠信建設。組織制定區級財政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並監督實施。
負責各級科技項目的管理,組織實施各級重大科技項目。負責全區科學技術獎評審的組織工作。協調推進科技金融創新,承擔科技統計、科技安全、科技保密等相關工作。負責船山區推進創新創業聯席會議辦公室、科技創新攻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事務。制定全區高新技術發展規劃和政策,組織推進重大關鍵技術研究。引導高新技術產業園區勞池園區、高新技術產業化基地、科技創新和科技服務平臺建設。負責高新技術企業和高新技術企業的培育。負責科技成果轉化和區域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承擔促進國防科技與民用技術融合和科技服務業發展的工作。制定科技促進農業農村社會發展的規劃和政策,引導農業農村科技進步和縣域創新驅動發展。指導農業科技服務體系建設和農業科技園區相關工作。
引導社會發展領域的科技創新。與有關部門壹起普及和傳播科學。負責擬定全區引進國外人才和智力計劃並組織實施。組織申報和參加出國培訓項目。與相關部門合作,為外國人獲得工作許可。擬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的規劃和政策,承擔科技人才計劃的實施。負責對外科技交流(國際)與合作,承辦區校合作、區域科技合作、科技會展交流。負責參加科博會、西博會等展會。負責創新人才的團隊工作。負責科技型中小企業的體系認證。負責技術合同交易的登記。協助辦理全國人大和CPPCC的提案。
(4)企業股:負責協調大中小企業的協調發展。引導國家、省、市、區確定的重點民營企業發展。負責中小企業發展規劃和綜合協調。制定鼓勵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和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會同有關部門按照規定程序組織企業技術中心的申請、認定和建設管理。負責組織企業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的鑒定和驗收。負責推進工業品牌戰略的實施,參與指導名牌產品和馳名商標的創建。負責指導工業企業加強質量管理和標準化工作。負責推進小企業創業和生產性服務業服務平臺建設,抓好小企業創業基地建設。指導開展小企業創業輔導培訓。組織推進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規範中小企業服務市場。負責協調和組織企業開展國內外市場拓展活動、經濟社會合作、區域經濟合作等活動。負責當地產品的推廣和使用。協調落實國家、省、市推進軍民融合深度發展的戰略決策和總體部署,引導軍民融合相關產業布局和發展,加快推進軍民融合重點企業和重點項目建設。承擔民營經濟健康發展和減輕企業負擔的相關工作。協助辦理全國人大和CPPCC的提案。
(五)信息化與運營支撐單元:負責信息化與工業化融合發展。負責起草全區信息化發展戰略規劃,研究、協調和解決發展中的重大問題。負責推進企業信息化發展,協調重大信息化項目實施。落實國家、省、市信息支持政策,引導信息技術在各行業的應用。參與處理網絡與信息安全重大事件。聯系和指導通信行業,組織制定通信發展建設規劃並協助推動實施。負責全區通信保障的協調和應急工作,協調通信市場。負責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無線電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規。負責組織重要時期、重點地區和重大活動的無線電保障。負責協調電力、成品油等重要物資的綜合調控,組織協調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牽頭做好進口項目的服務保障工作。牽頭成品油市場監管,依法查處違法行為。負責職責範圍內的職業健康、安全生產和生態環境保護。負責電力線路和電力設施保護區施工作業許可的受理和初審。負責工業和信息化、循環經濟發展、資源綜合利用、水資源保護、氣候變化、低碳經濟發展等方面的工作。負責對重點用能企業節能工作的監督和考核。負責工業落後產能的淘汰。組織實施國家、省、市食鹽專營政策和相關法律法規。協助辦理全國人大和CPPCC的提案。
3.辦公地址:船山區隨州北路531號
四。電話:(0825)8192160
5.辦公時間: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節假日除外)。
不及物動詞負責人:王宇街道經濟和信息化局黨組書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