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歐盟商標的有效期是每次續展的有效期為10年。續展的申請可以在期滿前12個月內提出,也可在期滿後6個月內提交。連續不使用撤銷時限:5年。
續展所需要資料如下:
1、註冊續展申請書;
2、商標註冊證書復印件。
4、委托代理人的,應附送代理委托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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