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只有註冊商標的使用許可才能向商標局申請備案。根據實際需要,當事人可以自願簽訂未註冊商標使用許可協議,但未註冊商標因未取得商標專用權,不能向中國商標局申請備案。
二是無需向商標局提交雙方簽訂的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但應在許可合同有效期內向商標局備案並提交備案材料。
三是許可期限不得超過註冊商標的有效期限,同時許可期限不得超過每個註冊商標10年的有效期限。比如某商標的有效期為2006年2月5日至2016年2月4日,該商標已經提交續展申請。如果《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約定的許可期限為2016年6月5日至2019年6月6日,那麽如果現在需要提交許可備案申請,則需要提交兩份商標使用許可備案申請。壹次備案申請的許可期限為2016 10 10月10至2016 12年2月4日(商標現行專用權的有效期限)。另壹條記錄的許可期限,從2016,10(商標下壹個10年有效期的起始日)起至19,10(商標許可合同約定的許可期限的終止日)止。
第四,許可的商品或者服務應當分類填寫,並與許可的商品名稱壹致。即使許可方要將所有被許可的商品/服務許可給被許可方,在填寫備案申請書時,也必須將所有商品/服務的名稱壹壹填寫。
第五,在分許可的情況下(即商標註冊人通過被許可人授權第三方使用其註冊商標),還應提交註冊人/分許可人同意分許可該註冊商標的授權書。
商標備案是企業進行商標許可的前提,也是對企業合法權益的保護。如果不按照《商標法》的規定進行商標許可,很可能產生不必要的商標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