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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的四個特性

商標的主要特征包括了哪些

1、顯著性。商標為區別於他人商品或服務的標誌,具有特別顯著性的區別功能,從而便於消費者識別。

2、獨占性。註冊商標所有人對其商標具有專用權,到法律的保護,未經商標權所有人的許可,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與該註冊商標相同或相類似的商標,否則,即構成侵犯註冊商標權所有人的商標專用權,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3、價值性。商標代表著商標所有人生產或經營的質量信譽和企業信譽、形象,商標所有人通過商標的創意、設計、申請註冊、廣告宣傳及使用,使商標具有了價值,也增加了商品的附加值。商標的價值可以通過評估確定。商標可以有償轉讓,經商標所有權人同意,許可他人使用。

4、競爭性。商標是商品信息的載體,是參與市場競爭的工具。生產經營者的競爭就是商品或服務質量與信譽的競爭,其表現形式就是商標知名度的競爭,商標知名度越高,其商品或服務的競爭力就越強。

5、依附性。商標是用於商品或服務上的標記,與商品或服務不能分離,並依附於商品或服務。

6、可視性。商標是由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誌和顏色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組合的可視性標誌。

7、單義性。商標的意義性是指作為壹個排他性的法律符號,消費者對商標所代表意義理解歧義性。商標的歧義性越高,選擇成本越高,因為消費者需要從多個意義中選擇壹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