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商標許可備案的流程是怎麽樣的?
答商標許可合同備案是指商標註冊人可以通過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許可他人使用其註冊商標。許可人應當監督被許可人使用其註冊商標的商品質量。被許可人應當保證使用該註冊商標的商品質量。經許可使用他人註冊商標的,必須在使用該註冊商標的商品上標明被許可人的名稱和商品產地。許可他人使用其註冊商標的,許可人應當自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簽訂之日起3個月內將合同副本報送商標局備案。辦理商標許可合同備案可以委托商標代理機構(木子商標代理中心)辦理,也可以由許可人直接向商標提出申請。辦理商標許可合同備案,需要準備《許可使用合同》;許可雙方身份證明文件(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或個人身份證復印件);商標註冊證書復印件;《商標許可使用合同申請書》。如委托代理公司申請,還需要提交《委托書》。提交申請後,壹個月左右,商標局會發出《商標許可合同備案受理通知書》;三個月左右,商標許可合同備案完成,商標局發出《商標許可合同備案書》。商標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