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用戶利用網絡侵害他人民事權益,大體可以分為以下幾種類型: (壹)是侵害人格權。主要表現為: 1.盜用或者假冒他人姓名,侵害姓名權; 2.未經許可使用他人肖像,侵害肖像權; 3.發表攻擊、誹謗他人的文章,侵害名譽權; 對於此種侵犯他人民事權益的行為,網友和網站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二)是侵害財產利益。基於網絡活動的便捷性和商務性,通過網絡侵害財產利益的情形較為常見,如竊取他人網絡銀行賬戶中的資金,而最典型的是侵害網絡虛擬財產,如竊取他人網絡遊戲裝備、虛擬貨幣等。 (三)是侵害 知識產權 。主要表現為侵犯他人 著作權 與 商標權 : 1. 侵犯著作權 。如擅自將他人作品進行數字化傳輸,規避技術措施,侵犯數據庫等。 2. 侵犯商標權 。如在網站上使用他人 商標 ,故意使消費者誤以為該網站為商標權人的網站,惡意搶註與他人商標相同或相類似的域名等。 對於 網絡侵權 的類型有哪些的問題,可以參考以上。
法律客觀:網絡用戶利用網絡侵害他人民事權益,大體可以分為以下幾種類型:壹、是侵害人格權。主要表現為:(1)盜用或者假冒他人姓名,侵害姓名權;(2)未經許可使用他人肖像,侵害肖像權;(3)發表攻擊、誹謗他人的文章,侵害名譽權;(4)非法侵人他人電腦、非法截取他人傳輸的信息、擅自披露他人個人信息、大量發送垃圾郵件,侵害隱私權。日益發達的網絡在壹定程度上對於社會不文明、不道德現象起到了譴責的作用,但由於缺乏必要法律規範約束,人肉搜索行為是否合法?網絡信息被泄漏如何判定?《侵權責任法》首次規定網絡侵權責任。該規定其後還明確,網絡用戶、網絡服務商利用網絡侵犯他人民事權益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並規定處理原則,填補了網絡侵犯他人名譽權行為的空白。二、是侵害財產利益。基於網絡活動的便捷性和商務性,通過網絡侵害財產利益的情形較為常見,如竊取他人網絡銀行賬戶中的資金,而最典型的是侵害網絡虛擬財產,如竊取他人網絡遊戲裝備、虛擬貨幣等。三、是侵害知識產權。主要表現為侵犯他人著作權與商標權:(1)侵犯著作權。如擅自將他人作品進行數字化傳輸,規避技術措施,侵犯數據庫等。(2)侵犯商標權。如在網站上使用他人商標,故意使消費者誤以為該網站為商標權人的網站,惡意搶註與他人商標相同或相類似的域名等。《中華人民***和國侵權責任法》第三十六條網絡用戶、網絡服務提供者利用網絡侵害他人民事權益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