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商標目前是否已在美國使用的實際情況,美國商標註冊申請可分為實際使用和意向使用兩種類型。
1.兩種類型的申請流程主要區別
(1)基於已在美國使用的,需在申請遞交階段提供最早在美國使用的日期及能顯示商標在美國使用的證據(如果是產品方面的商標,使用證據可以是帶有商標的產品和產品包裝實物圖、產品銷售鏈接、產品在美國實體店銷售或者在展銷會上展出的圖片、銷售發票等等;如果是服務商標註冊申請,申請人可提供清晰顯示商標,並與指定服務相關的標誌、宣傳冊、廣告、名片、文具或網站)。
(2)基於意向使用的,申請時只需提交壹份意向使用聲明,待申請批準後六個月內再提交實際使用證明。
2.大體申請流程及所需時間
美國商標的註冊程序大致可以分為申請遞交、商標審查、審查或駁回意見(可能出現)、申請公告、註冊登記五個階段。對於意向使用的商標,還有壹個補交使用證據的階段。從遞交申請到註冊總***所需的時間,在沒有異議的情況下8-12個月。
(1)申請遞交階段(2-5天 )
準備申請所需的各項信息並提交,比如申請人中英文信息,商標標樣,產品或者服務名稱,使用證據(如有)。申請提交後(2-3個工作日)會下達商標申請號。
(2)商標審查階段(5-8個月)
如果申請符合最基本的形式要求,那麽申請會被分配到某個審查官手上,USPTO的審查官將對申請註冊的標誌進行審查看它是否符合法律的規定,是否與已註冊的商標有沖突,並決定其能否註冊。
(3)審查意見階段(可能出現)
如不能註冊,審查員會發函給申請人說明具體出現的技術或者程序上的問題,申請人必須在收到信後6個月內進行答辯,否則被認為放棄申請。如果申請材料只需要做些小的改動,審查官會電話或者E-mail給申請人確定改動事宜。如果申請人的答辯不能通過,
審查官將發出最終駁回。申請人對最終駁回不服的,可以向USPTO下設的行政審判庭,即商標審判上訴委員會進行上訴。
(4)商標公告階段(30天 )
如果審查員對申請註冊的商標沒有反對意見或者申請人答辯成功,該商標即會在USPTO的商標公告上(每周壹期)。公告期為30天,任何第三方可以提出異議或者要求延長異議提出的時間。
(5)註冊登記階段
在商標公告期間,沒有收到任何異議,商標局便會核準註冊美國商標的有效期為10年。
3.商標註冊後需要註意的問題
(1)提交商標繼續使用的聲明
即使商標有10年的有效期,註冊人應於註冊後第6年屆滿前壹年內(即商標註冊後的第5年到第6年間)向美國專利商標局提交使用聲明,聲明該商標在商業中繼續使用在指定商品/服務上,或聲明註冊人未使用該商標是基於其他特別事由。否則,在自註冊公布之日起第6年屆滿時,美國專利商標局將撤銷該商標註冊。
(2)續展
美國註冊商標的有效期為10年,從註冊之日起計算。自有效期屆滿之日前6個月內,商標所有人需向美國專利商標局提交續展申請及使用聲明。
如有更多關於美國商標註冊方面的疑問,歡迎關註並隨時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