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請註冊證明商標和集體商標
證明商標是指由對某種商品或者服務具有監督能力的組織所控制,而由該組織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使用於其商品或者服務,用以證明該商品或者服務的原產地、原料、制造方法、質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質的標誌。證明商標應由某個具有監督能力的組織註冊,由其以外的其他人使用,註冊人不能使用。它是用以證明商品或服務本身出自某原產地,或具有某種特定品質的標誌。只要當事人提供的商品或服務符合這壹特定的品質並與註冊人履行規定的手續,就可以使用該證明商標,註冊人不得拒絕。證明商標和集體商標有效期為10年,專用權自核準註冊之日起計算。二、辦理途徑申請註冊證明商標或集體商標有兩條途徑:(壹)委托在商標局備案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二)申請人直接到商標局的商標註冊大廳辦理(申請人也可到商標局駐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辦事處辦理,辦事處地址為:北京市海澱區蘇州街36號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二層登記註冊大廳)。三、辦理步驟(壹)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證明商標或集體商標註冊申請的,申請人可以自願選擇任何壹家在商標局備案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所有在商標局備案的商標代理機構都公布在?代理機構?壹欄中。(二)申請人直接到商標局的商標註冊大廳來辦理證明商標或集體商標註冊申請的,申請人可以按照以下步驟辦理:申請前查詢(非必須程序)?準備申請書件?在商標註冊大廳受理窗口提交申請書件?在打碼窗口確認提交註冊申請?在交費窗口繳納商標註冊規費?領取規費收據(申請人領取收據後,提交商標註冊申請工作就已完成。商標註冊審理程序請參閱《商標註冊流程圖》,申請人在收到《領取商標註冊證通知書》後,到商標註冊大廳領取《商標註冊證》)四、申請前的查詢(非必須程序)如果商標註冊申請被駁回,申請人壹方面損失商標註冊費,另壹方面重新申請註冊商標還需要時間,而且再次申請能否被核準註冊仍然處於未知狀態。因此,申請人在申請註冊商標之前更好進行商標查詢,了解在先權利情況,根據查詢結果作出判斷以後再提交申請書。五、申請書件的準備(壹)證明商標需要提交的申請書件1、《商標註冊申請書》。填寫要求詳見填寫說明。以上就是關於如何申請註冊證明商標和集體商標的全部內容,希望能幫到妳。2、證明商標申請人主體資格證明文件及復印件,或者加蓋申請人印章的有效復印件,並應當詳細說明其所具有的或者其委托的機構具有的專業技術人員、專業檢測設備等情況,以表明其具有監督該證明商標所證明的特定商品品質的能力。3、證明商標使用管理規則。4、直接來商標註冊大廳辦理註冊申請的,須提交經辦人的身份證及復印件(原件經比對後退還);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註冊申請的,須提交商標代理委托書。5、如申請註冊的證明商標是人物肖像,應附送經過公證的肖像權人同意將此肖像作為商標註冊的聲明。(二)集體商標需要提交的申請書件1、《商標註冊申請書》。填寫要求詳見填寫說明。2、集體商標申請人主體資格證明文件及復印件,或者加蓋申請人印章的有效復印件。3、集體商標使用管理規則。4、集體成員名單。5、直接來商標註冊大廳辦理註冊申請的,須提交經辦人的身份證及復印件;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註冊申請的,須提交商標代理委托書。6、如申請註冊的集體商標是人物肖像,應附送經過公證的肖像權人同意將此肖像作為商標註冊的聲明文件。(三)有關書件的具體要求1、填寫商標註冊申請書時,申請人的名義、章戳應與核準註冊或者登記的名義完全壹致。商品或服務項目應當按照《類似商品和服務區分表》填寫規範名稱,商品或服務名稱未列入《類似商品和服務區分表》的,應當附送相應的說明。3、如果申請註冊的是證明商標,應在商標註冊申請書的?商標種類?壹欄中註明是證明商標;如果申請註冊的是集體商標,應在商標註冊申請書的?商標種類?壹欄中註明是集體商標。4、申請人主體資格證明文件可以是企業的營業執照,或者事業單位、群眾團體經登記成立的批準文件。集體商標註冊申請人,應為某壹組織,可以是工業或商業的團體,也可以是協會、行業或其他集體組織,而不是某個單壹企業或個體經營者。5、證明商標使用管理規則應包括以下內容:使用證明商標的宗旨、意義或目的;該證明商標證明的商品的特定品質;使用該商標的條件;使用證明商標的權利、義務和違反規則應當承擔的責任;註冊人對使用該證明商標商品的檢驗監督制度。6、集體商標使用管理規則應包括以下內容:使用集體商標的宗旨;使用集體商標的集體成員的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等;集體商標指定使用的商品的品質;使用集體商標的手續;集體成員的權利、義務和違反規則應當承擔的責任;註冊人對使用該集體商標商品的檢驗監督制度。7、所有申請書件應當使用中文。向申請領土延伸的證明商標或集體商標應交送中文文本;如申請書件使用中文以外文字的,應附送中文譯本,並以中文譯本為準。六、註冊規費受理集體商標、證明商標註冊費的繳納數額及繳納方式請見相關說明。七、補正程序(非必經程序)商標註冊申請手續齊備、按照規定填寫申請文件並繳納費用的,商標局予以受理並書面通知申請人;申請手續不齊備、未按照規定填寫申請文件或者未繳納費用的,商標局不予受理,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申請手續基本齊備或者申請文件基本符合規定,但是需要補正的,商標局通知申請人予以補正,限其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內,按照指定內容補正並交回商標局。在規定期限內補正並交回商標局的,保留申請日期;期滿未補正的或者不按照要求進行補正的,商標局不予受理並書面通知申請人。八、註意事項1、《受理通知書》僅表明商標註冊申請已被商標局受理,並不表示申請已被核準。2、證明商標或集體商標註冊申請被駁回的,如果對駁回決定不服,申請人可以自收到駁回通知之日起15日內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3、申請註冊的證明商標或集體商標被提出異議的,如果申請人對商標局的異議裁定不服,可以自收到異議裁定書之日起15日內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4、證明商標或集體商標在提出申請之後但尚未核準註冊前仍為未註冊商標,仍須按未註冊商標使用。如果使用該商標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不影響有關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對該行為的查處。5、註冊商標的有效期為10年,自核準註冊之日起計算。註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商標註冊人應當在期滿前12個月內辦理續展手續。商標註冊人在此期間未能辦理的,可以在期滿後的6個月的寬展期內提出,但須繳納受理續展註冊遲延費。寬展期滿後仍未提出續展申請的,商標局將註銷該註冊商標,如果原註冊人想繼續擁有該商標專用權,則須重新提出註冊申請。九、地理標誌申請註冊的註意事項地理標誌註冊申請,除提交上述集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