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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學家宋清輝被扒出是中專生,清暉智庫合法性成疑

經濟學家宋清輝被扒出是中專生,清暉智庫合法性成疑

 經濟學家宋清輝被扒出是中專生,清暉智庫合法性成疑,關於宋清輝到底是什麽樣的“著名經濟學家”的討論還在繼續。6月15日,其創辦同時擔任首席經濟學家的“清暉智庫”所在地疑似被網友扒出。

 經濟學家宋清輝被扒出是中專生,清暉智庫合法性成疑1

 在社交賬號認證為經濟學家的宋清輝,被網友扒出是中專生。

 經濟學需要大量的統計,分析,需要高等數學、概率論、統計學做支撐。我大學學的是工科,不是經濟學,我只學過高等數學、概率論,高等數學、概率論在理工科大學本科屬於基礎課,都是必修的,在大學課程裏算是相當難的,掛科學生最多的課程之二。

 沒有高等數學、概率論,很難想象如何分析經濟,如何當經濟學家。

 分析經濟需要統計,需要理性分析,需要高等數學、概率論、統計學,沒有知識,沒有學歷做支撐,總不能憑感覺吧?我就納悶了,在博士沒有做出大的貢獻,得到同行的認可之前,都不敢稱“家”的年代,壹個中專生是怎麽做到經濟學家的?

 這也太勵誌了吧?宋經濟學家能不能分享壹下妳的勵誌故事,讓我們這些普通的本科生、碩士生、博士生更有動力去奮鬥?

 中專轉大專能做經濟學家嗎?壹個字難。經濟學涉及很多統計,需要高等數學做支撐,中專、大專學歷的數學知識儲備不夠,很難勝任經濟學家的工作。

 經濟學偏向於理科,需要高等數學做支撐,也需要理性分析,分析的`方法也要應用高等數學、概率論、統計學知識。理科中的各種“家”,我們都知道,沒有博士學位,教授職稱,是不敢自稱“家”的 ,也不好意思自稱“家”,中專學歷稱經濟學家翻車很正常,不翻車才不正常。

 經濟學家宋清輝被扒出是中專生,清暉智庫合法性成疑2

 關於宋清輝到底是什麽樣的“著名經濟學家”的討論還在繼續。6月15日,其創辦同時擔任首席經濟學家的“清暉智庫”所在地疑似被網友扒出。截至發稿時,宋清輝暫未對此事表態。不過,記者查詢“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以及“全國社會組織信用信息公示平臺”均未找到“清暉智庫”的信息。

 “清暉智庫”所在地疑似被扒出 記者致電遭否認

 6月15日,有今日頭條網友稱,實地探訪了“清暉智庫”的所在地——河南省拓城縣壹個帶有底商、六層高的白色建築,其中壹家底商還是“黃燜雞米”。

 不過,記者發現,該網友曬出的所謂“清暉智庫”的辦公地,事實上是河南康馳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的所在地。根據企查查信息,該公司法人定代表人為宋清輝,註冊資本150萬,成立於2020年5月。該公司擁有“鑫順發”商標,工商信息顯示其屬於“零售業”。

 記者也註意到,早在2015年前後,“清暉智庫”就已經作為宋清輝就職的單位活躍在部分媒體上。“清暉智庫”還曾經發布過“調研數據”,也就是說早已開始運作。這確實與河南康馳網絡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時間有所出入。

 記者嘗試撥打了該公司留下的手機號碼。這個歸屬地為河南的號碼,接電話的是位男士,他否認這個號碼與河南康馳網絡科技有限公司有關,對於“是不是宋清輝的電話”,對方也表示“打錯了”。

 目前,該公司與“經濟學家”宋清輝是否有關?“清暉智庫”是否在該地址?截至發稿時,該公司以及宋清輝本人均暫未予以回應。

 企業查詢系統找不到“清暉智庫”

 有網友分析認為,宋清輝在多個社交媒體平臺獲得的“經濟學家”認證或就來自於其創立的“清暉智庫”,因為多個平臺的加∨認證均需要個人所在的單位或機構提供相關的身份證明。

 那麽,“清暉智庫”到底是壹個什麽樣的機構?記者查詢“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並沒有找到含有“清暉智庫”字樣的企業。而通過企查查也未查詢到相關企業。

 在企查查系統中,能夠找到的38名“宋清輝”以及84與之相關的企業。但除了上文提及的“河南康馳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以及設立在臺灣省的“麥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多家通信有限公司外,其余大多是農業合作社、工程公司、商貿公司以及個體戶。

 社會組織信息平臺上查不到 “清暉智庫”是否已登記成謎

 那麽,“清暉智庫”不是企業,會不會是民辦機構呢?記者在“全國社會組織信用信息公示平臺”上查詢“清暉智庫”,不論“組織狀態”正常還是異常的名錄,還是“已取締非法社會組織”“涉嫌非法社會組織”中,搜索“清暉智庫”,均為“查詢結果0條”。

 由於民辦非企業機構劃歸民政部門管理,記者又在宋清輝的出生地河南和新在所居的深圳,兩地民政部門的官網查詢“清暉智庫”,也沒有搜索到結果。

 記者了解到,2017年5月,民政部等九部門日前聯合印發《關於社會智庫健康發展的若幹意見》。《意見》明確,社會智庫實行民政部門和業務主管單位雙重負責的管理體制。並且規定,民政部門和業務主管單位支持符合標準和有關法規規定條件的社會智庫依法成立,未經民政部門辦理社會組織登記的,不得以社會智庫名義開展活動。

 《意見》出臺後,時任民政部社會組織管理局巡視員李波對此進行解讀時表示,《意見》要求建立重大事項報告制度,社會智庫的重要業務活動、依法接受境外捐贈資助、重大宣傳活動、舉辦大型論壇和會議等重大活動要向業務主管單位報告;社會智庫開展涉外交流與合作,創辦媒體和社交賬戶等應辦理審批手續。此外,《意見》還要求依法查處社會智庫違反社會組織相關法律法規的行為,對未經社會組織登記、擅自以社會智庫名義開展活動的,由民政部門依法予以取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