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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註冊流程和時間有什麽規定?

根據《商標法》第三十九條規定,註冊商標的有效期為十年,自核準註冊之日起計算。有效期期滿之前十二個月可以進行續展並繳納續展費用,每次續展有效期仍為十年。

續展次數不限。如果在這個期限內未提出申請的,可給予 6 個月的寬展期。若寬展期內仍未提出續展註冊的,商標局將其註冊商標註銷並予公告。

商標註冊流程壹、形式審查

經過形式審查,申請手續齊備並按照規定填寫申請書件的,商標局發給受理通知書。

申請手續不齊備或者未按照規定填寫申請書件的,發不予受理通知書,予以退回,申請日期不予保留。

申請手續基本齊備或者申請書件基本符合規定,但是需要補正的,商標局發商標註冊申請補正通知書。申請人在限期內補正並交回商標局的,保留申請日期;未作補正或者超過期限補正的,商標局發不予受理通知書,予以退回,申請日期不予保留。

商標註冊流程二、實質審查

商標申請通過形式審查後進入實質審查。經過實質審查,凡符合《商標法》有關規定的商標申請,商標局予以初步審定,並予以公告。

駁回申請的,發給申請人駁回通知書。

商標局認為商標註冊申請內容可以修正的,發給審查意見書。申請人在限期內予以答復的,商標局繼續審查。

對經審查後初步審定的商標,由中國商標局在《商標公告》上公告。

自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任何人均可以對中國商標局初步審定的商標提出異議。

無異議或者經裁定異議不成立的,由中國商標局核準註冊,發給商標註冊證,並在《商標公告》上予以公告;經裁定異議成立的,不予核準註冊。

復審請求

商標註冊流程中若申請人對商標局駁回商標註冊申請不服,可向商標評審委員會請求復審。商標評審委員會將做出準予註冊或不予註冊的終局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人。若當事人對商標局異議裁定不服,可向商標評審委員會請求復審。商標評審委員會將做出終局決定,並書面通知當事人。

擴展資料:

依照《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第四條的規定,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對其商品或者服務需要取得商標專用權的,應當向商標局申請商標註冊。

以自然人名義辦理商標註冊、轉讓等申請事宜,除按照有關規定提交《商標註冊申請書》、商標圖樣等材料外,還應註意以下事項:

壹、個體工商戶可以以其《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登記的字號作為申請人名義提出商標註冊申請,也可以以執照上登記的負責人名義提出商標註冊申請。以負責人名義提出申請時應提交以下材料的復印件:

(壹)負責人的身份證;

(二)個體工商戶執照。

二、個人合夥可以以其《營業執照》登記的字號或有關主管機關登記文件登記的字號作為申請人名義提出商標註冊申請,也可以以全體合夥人的名義***同提出商標註冊申請。以全體合夥人的名義***同提出申請時應提交以下材料的復印件:

(壹)合夥人的身份證;

(二)營業執照;

(三)合夥協議。

三、農村承包經營戶可以以其承包合同簽約人的名義提出商標註冊申請,申請時應提交以下材料的復印件:

(壹)簽約人身份證;

(二)承包合同。

四、其他依法獲準從事經營活動的自然人,可以以其在有關行政主管機關頒發的登記文件中登載的經營者名義提出商標註冊申請,申請時應提交以下材料的復印件:

(壹)經營者的身份證;

(二)有關行政主管機關頒發的登記文件。

五、對於不符合《商標法》規定的商標註冊申請,商標局不予受理並書面通知申請人。

申請人提供虛假材料取得商標註冊的,由商標局撤銷該註冊商標。

六、辦理轉讓商標申請,受讓人為自然人的,應參照上述事項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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