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商標異議復審案:指當事人向商標局作出的商標異議裁定;
3.商標撤銷復審案件:是指當事人不服商標局依照《商標法》的規定作出的是否主動撤銷註冊商標的決定或者是否撤銷連續三年未使用的商標的撤銷請求,可以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由商標評審委員會審理裁定的案件。